法治报道
金融反腐纵深推进:孙建宁案彰显司法震慑与制度净化决心
2026年1月23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山东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孙建宁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万元;涉案1348万元违法所得及孳息依法全额追缴,上缴国库。此案不仅以超千万元的涉案金额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更因涉案人长期盘踞金融监管核心岗位、系统性滥用职权,成为观察新时代金融反腐向纵深掘进的典型样本,彰显了司法机关重拳惩治金融腐败、净化金融生态的坚定决心。
一、权力寻租的系统性溃败:监管者沦为市场公平的“破坏者”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20年间,孙建宁凭借在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副行长,原保监会宁夏监管局、新疆监管局、山东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等多重关键职务便利,构建起横跨二十载、覆盖四省的权力寻租链条。其腐败行为深度嵌入金融监管全流程——从信贷审批的“绿色通道”,到市场准入的“特殊关照”,再到企业经营的“违规庇护”,孙建宁将监管权异化为个人牟利的“工具”,以“规则解释权”的弹性空间换取巨额利益。
这种“监守自盗”的腐败模式,其危害远超一般职务犯罪:既严重侵蚀金融监管机构的公信力,动摇市场主体对公平竞争的信心;更扭曲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导致资金向违规企业倾斜,加剧金融风险的累积与传导,成为制约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毒瘤”。而其长达二十年未被有效制约的犯罪轨迹,也暴露出早期金融监管体系中权力制衡机制缺位、内部监督虚化等深层次缺陷。
二、司法裁判的精准刻度:从严惩治与政策导向的辩证统一
本案判决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对金融腐败的精准打击逻辑,实现了“严惩腐败”与“宽严相济”的有机平衡。一方面,法院基于孙建宁“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长期滥用监管职权”“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等情节,依法认定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30万元,彰显了法律对金融腐败的零容忍态度,释放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强烈震慑信号。
另一方面,法院综合考量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情节、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及孳息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作出从宽量刑,既体现了我国刑法“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也传递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策导向,鼓励职务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悔罪、配合调查。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判决明确将“违法所得及孳息”全部纳入追缴范围,彻底斩断腐败分子的利益链条,杜绝“坐牢保财”的侥幸心理;130万元的高额罚金,则以经济惩罚的方式加大腐败成本,形成有力震慑。
三、金融反腐的演进脉络:从个案清除到体系性治理的跨越
孙建宁案的查处与宣判,并非孤立的反腐行动,而是新时代金融反腐向纵深推进的生动缩影。梳理近年金融反腐实践,呈现出三大显著特征:
其一,查处效率显著提升。从2025年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宣孙建宁被查,到10月案件开庭审理,再到2026年1月一审宣判,全流程仅用11个月,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纪法衔接、法法贯通”的高效协同机制,实现了对腐败案件的快速突破、精准打击。
其二,双线问责全面深化。在司法审判之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已对孙建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通报其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侵占他人财物等多项违纪事实,依法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实现了党纪政务处分与刑事追责的无缝对接,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监督执纪理念。
其三,打击靶向更加精准。聚焦金融领域高风险环节,2023年以来,银保监系统已有逾20名厅局级以上干部落马,查处重点集中在信贷审批、监管套利、金融产品销售等权力集中、利益密集的领域,形成了对金融腐败的“高压围剿”态势。
四、制度净化的必答题:构建“三不腐”长效机制的深层探索
孙建宁案暴露出的金融监管权力异化问题,为新时代金融反腐提出了制度完善的迫切命题。要从根本上遏制金融腐败,必须以制度创新破解监管漏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在权力制衡重构层面,应全面推行“金融监管权责清单”制度,明确监管权限边界,实现政策制定与执行权限分离、审批与监督职能分置,从源头上杜绝“一权独大”的权力失控风险;
在穿透式监督层面,需建立金融监管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申报核查制度,完善财产动态申报与交叉核查机制,强化对“影子权力”“隐性利益输送”的监管,让权力运行全程处于阳光下;
在技术赋能防腐层面,应加快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构建监管流程全痕迹化管理系统,实现审批事项、监管行为的不可篡改、全程追溯,以技术刚性约束权力任性。
结语
孙建宁案的一审宣判,是金融反腐从“治标”向“治本”迈进的关键一步,更是对“零容忍”反腐态度的坚定践行。当前,我国正处于金融强监管、防风险的关键时期,唯有以司法利剑斩断利益输送链条,以制度笼子锁住权力任性空间,持续净化金融监管生态,才能重塑金融治理公信力,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金融安全的“防火墙”。金融反腐没有“休止符”,随着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监督力度的持续加大,必将构建起风清气正的金融市场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