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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自我监督的“刀尖”指向何处?最新数据揭示反腐决心
纪检监察机关对自身的严厉督查,正是回应了“刀刃向内”的勇气与决心。
202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对4119名纪检监察干部立案审查,处分3763人,移送司法机关234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干部4人、厅局级干部116人、县处级干部746人。
这些数字来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新通报,揭示了纪检监察系统“清理门户”的力度。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纪检监察机关正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回应“谁来监督监督者”的社会关切。
01 自我监督的“哥德巴赫猜想”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自我监督是世界性难题,是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对于一个长期执政的政党来说,如何实现有效的自我监督始终是一个重大挑战。
权力需要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资本主义国家资产阶级政党由其阶级性决定,不可能为了人民利益实现真正自我监督;而历史上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执政的共产党也未能解决好这一问题。
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作为长期执政的党,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2025年的数据显示,纪检监察系统正以实际行动破解这一难题。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39万余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和处理)9937人次,占比较大,体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监督理念。
02 纪检监察系统的“刀刃向内”
通报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或反映4.02万余件次,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50万余件,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10840人次。
这些数字反映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渠道的畅通和监督力度的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并非拥有天然“免疫力”,他们同样面临被腐蚀的风险,需要接受严格监督。
“四种形态”的运用比例揭示了纪检监察系统自我监督的策略选择。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最大,体现“治未病”理念;第二、三、四种形态依次递减,呈现“金字塔”结构,表明监督执纪力度层层递进。
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不仅仅是事后的惩处,更注重过程的监督和制度的约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带头自我约束,释放出“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强烈信号。
03 科技赋能:监督插上“科技翅膀”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纪检监察机关正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督能力。江苏省纪委监委规划建设“1+6+1”数字纪检监察体系,持续完善大数据服务监督办案保障机制。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纪委监委深化大数据应用,探索平台引领、数据先行、系统施治工作路径,构建市县乡三级智能化监督体系。他们开发的“违规领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监督模型,通过数据碰撞比对,发现了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等违规领取补贴问题。
科技赋能使得监督更加精准、高效。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在“校园餐”管理领域,针对招标、采购、收货、财务环节设置“采购量异常”等20项预警指标,构建供应商中标率异常、违规套取资金等监督规则,为“校园餐”全链条装上“警报器”。
大数据监督不仅提高了发现问题的能力,也为制度完善提供了靶向。福建省福州市纪委监委牵头建设的村集体“三资”数智监督治理平台,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由各地“分散监管”向全市“一网统管”转变,累计追回违规款项及拖欠租金8300多万元。
04 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这一体系的实践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自我监督,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需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巡视监督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当前,我国监督机制仍面临诸多挑战。监督意识不强、监督重点不突出、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监督制度效能不足、监督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依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法规制度体系,提升监督机制的科技含量。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关键所在。”通过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补齐党建方面的法规制度短板,及时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重要制度支撑。
05 人民监督与网络监督的结合
在纪检监察系统强化自我监督的同时,人民监督和网络监督的作用也日益凸显。福州市纪委监委在村集体“三资”数智监督治理平台中开发建设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系统,方便村民“掌上监督”,设置“一键举报”功能,群众可以随时在线上反映诉求。
这种开放式的监督方式,增强了基层群众的信任和参与感。有村民表示:“小到购买办公用品,大到养老金、集体补贴发放,村里的钱都是一目了然的”、“对村干部更加信任,对村集体发展也更有信心”。
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舆论监督的形式不断创新,监督效率不断提高。
科技手段的运用,使群众监督更加便捷、有效。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直接参与监督,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纪检监察机关正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督能力,从“人工摸排”向“智慧研判”转型。数字技术赋能监督模式变革,使监督更加精准、高效。
在未来的反腐道路上,科技赋能与人民监督将共同构成对权力运行的双重制约。一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表示:“以前总觉得‘大数据’‘人工智能’这些词离纪检工作很遥远,现在却能帮助我们搜信息、筛数据,快速深度分析,这对纪检监察工作起到强大的助力作用。”
自己管自己的难度系数确实大,但纪检监察机关用行动表明,真正的“刀尖向内”不是口号,而是持续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