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之声
贵州毕节付孟先之子意外伤亡事件法律咨询报告
一、案件背景
付孟先一家原本生活在贵州毕节,家庭虽不富裕但温馨和睦。其子为客运车上售票员,家中有丈夫、儿媳和小孙女。然而,在当地公安干警和武警执行拦截持枪歹徒任务时,歹徒藏身于付孟先儿子所在客运车。因客车冲关,公安和武警开枪阻止,歹徒未死,付孟先儿子却身中数弹不幸身亡。
二、事件发展与争议焦点

(一)赔偿协议与限制条款
事件发生后,毕节市公安局牵头与付孟先签订协议进行私了,公安局赔偿15万,检察院赔偿20万,但协议附加条款要求付孟先不得上访,否则收回35万赔偿款。此条款限制了当事人合法维权权利,存在不合理性。
(二)法律适用与处理方式争议
国家赔偿法已生效多年,执法机关却选择私了方式处理。当咨询人就此事询问时任公安局长(后任毕节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阳某时,其回避私了合法性问题,仅强调开枪经原省公安厅领导批准,并请求不要曝光事件,这引发对执法程序和处理方式合法性的质疑。
三、咨询人介入与处理过程
咨询人李新德接到付孟先求助后,查看相关协议书,决定前往贵州毕节调查。向政法委副书记表明来意并留下稿件后,在机场接到阳书记电话。面对咨询人关于私了合法性的质问,阳书记未正面回应。咨询人坚守原则,将事件在网上曝光。后续再次前往毕节采访其他案件时,得知因事件引发关注,阳成俊被免职调离,相关部门重视并解决付孟先问题,为其提供安置房、办理低保,给付孟先孙女办理孤儿证和城镇户口。
四、法律分析

(一)赔偿协议限制条款的违法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依法享有申诉、控告和上访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毕节市公安局与付孟先签订的赔偿协议中限制上访的条款,违反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属于无效条款。
(二)执法机关处理方式的合规性存疑
在国家赔偿法已实施的情况下,执法机关选择私了方式,且未能就开枪行为及后续处理提供充分合法依据,其处理程序和方式不符合法治要求,未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存在程序违法和处理不当的问题。
五、案件结果与启示
(一)案件结果
通过咨询人介入和社会关注,事件得到妥善解决,付孟先及其孙女的生活得到保障,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二)启示
1. 公民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当遭遇侵权时应积极寻求合法途径维权。
2. 执法机关应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合规,保障公民权益。
3. 社会监督和媒体曝光在推动法治进程、维护公平正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能够促使相关部门重视并解决问题 。
贵州毕节付孟先之子意外伤亡事件咨询总结
本次处理贵州毕节付孟先之子意外伤亡事件,咨询人李新德基于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和社会责任,介入案件调查和推动解决。事件初始,付孟先家庭因执法过程中意外事件遭受重大打击,且在赔偿处理中权益受限。咨询人通过实地调查、与相关部门沟通、网络曝光等方式,引发社会和相关领导关注,促使事件得到妥善解决,让当事人获得合理补偿和生活保障,责任人受到处理。
此事件体现出公民维权意识提升、法律程序合规性的重要性,以及社会监督对维护公平正义的积极意义。同时也提醒执法机关应严格依法履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确保法治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咨询人将继续秉持责任和信念,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支持,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