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视角
追问阜阳中院腐败阴影:正视冤错绝非抹黑城市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相继有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因受贿等罪名落马,后续又有院长吴世琦因巨额受贿获刑10年半,这一系列司法腐败案件背后,“五周杀人案”“李金泉伤人冤案”等已纠正的错案,揭开了司法权被滥用时的沉重代价。然而,当公众追问“还有多少未被发现的冤假错案”时,却有人将这种质疑贴上“抹黑阜阳”的标签——这种试图掩盖问题的言论,远比腐败本身更危险,它堵塞了纠错通道,背离了法治进步的本质。
司法腐败是冤假错案的温床,阜阳中院的腐败窝案早已留下明确注脚。2006年曝光的腐败案中,三任院长接连落马,涉案金额从80多万元受贿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更有行贿者连续15次行贿后仍能连任基层法院院长,可见司法系统的权力寻租已形成链条 。权力的异化直接导致司法公正失守:1996年发生的“五周案”中,阜阳中院合议庭与审委会已一致认定周继坤等五人无罪,却因被害人亲属在法院服毒自杀,经行政干预后逆转判决,两人被判死刑、一人无期、两人有期徒刑15年,五人蒙冤近21年才得以改判无罪 。而李金泉伤人冤案中,真凶在县领导打招呼、民警协助下成功嫁祸他人,自身逃脱近19年并发展为恶势力集团头目,直至中央督导组介入才真相大白 。这些案件并非个例,而是司法腐败滋生的必然恶果。
将对司法腐败和冤假错案的追问等同于“抹黑阜阳”,是对法治精神的严重误解。这种言论的危险之处在于,它将城市声誉与司法乱象捆绑,用“地方保护”的外衣掩盖权力滥用的实质。阜阳的城市形象,从来不是靠掩盖腐败、回避冤错建立的,而是由千万市民的勤劳付出和城市的法治底色共同铸就。当年“五周案”的五名被告人被错误羁押最久者达21年,四名证人因当庭翻证遭非法羁押四百余天,这些个体的人生悲剧,正是司法腐败带来的真实伤害。追问真相、要求彻查,本质上是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渴求,是对每个公民合法权益的守护,这恰恰是推动城市法治环境优化的动力,何来“抹黑”之说?
正视历史错案与司法腐败,才是对阜阳最负责任的守护。近年来,阜阳已展现出纠错的决心:“五周案”再审改判无罪后,五名被告人及四名蒙冤证人先后获得国家赔偿,累计金额超百万元;李金泉案真凶肖庆云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涉案渎职民警被追究责任 ;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也建立了全流程监督机制,深化司法领域反腐败斗争 。这些举措证明,只有直面问题、深挖根源,才能清除司法系统的害群之马,重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那些动辄指责“抹黑城市”的人,实则是在阻碍这种自我净化,让司法腐败的幽灵有机会卷土重来。
司法公正是城市最坚实的名片。阜阳中院的腐败教训警示我们,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腐败蔓延必然滋生冤错。公众的追问不是要否定阜阳,而是希望这座城市能彻底斩断司法腐败的链条,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真正落地。掩盖问题只会让法治信仰崩塌,唯有正视冤错、严惩腐败、完善监督,才能让司法权回归为民本质,让阜阳的城市形象建立在坚实的法治基础之上。
追问过往的冤假错案,是为了避免未来再有人蒙冤。这不是对城市的抹黑,而是对正义的坚守,对法治的敬畏。阜阳应当以这些案件为镜鉴,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这才是对城市声誉最有力的维护,也是对市民最庄严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