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删帖权力异化两案警示:谁在践踏网络监督底线?
安阳网信办原副主任王晓萌因帮企业删除负面文章、以低价购房收受64万余元“好处费”,最终获刑3年半;湖北蕲春县网安大队大队长张福胜,为掩盖自身涉举报纠纷的问题,一日连删四篇相关监督文章。两起横跨市、县两级的案例,虽涉案者层级不同、动机有别,却共同指向一个核心症结:网络监管权力的异化与滥用,正在侵蚀舆论监督的根基与法治的尊严。
网络监管权本是守护网络空间清朗的“公器”,却在部分人手中沦为“私权”。根据《网络安全法》规定,网信、网安部门的核心职责是防范网络违法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秩序,仅对造谣诽谤、危害国家安全等法定情形的信息可依法处置。王晓萌身为曾获“全国先进个人”的网信干部,本应是网络空间的守护者,却利用职权为房产企业删除业主维权的合法负面信息,将公权异化为换取私利的“交易工具”。蕲春的张福胜更甚,作为被举报的涉事方,竟动用网安权力删除指向自身问题的监督文章,把监管权变成掩盖过错、压制维权的“遮羞布”,其行为本质是对法治的公然藐视。
两案的共性在于,都将舆论监督视为“眼中钉”,用权力之手堵塞合法发声渠道。王晓萌删除的,是业主反映开发商违规强制交房的维权诉求,这些信息本是公众监督企业违法行为的重要载体;张福胜抹去的,是商人吴某某举报后遭判刑、申诉无门的冤情披露,关乎公民合法维权与基层司法公正。《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需依法追责 。无论是王晓萌的“有偿删帖”还是张福胜的“报复性删帖”,都已超出法定职权边界,构成对公民言论自由与监督权的双重侵犯。
更值得警惕的是权力异化背后的监督漏洞。王晓萌作为市级网信部门领导,删帖操作竟无需严格审批流程,甚至能通过私人关系直接处置;蕲春的张福胜从派出所所长调任网安大队长后,依然能随意动用删帖权力,且平台未做任何合规核验便配合执行。这暴露出部分地区网络监管权力运行的失控:内部审批机制形同虚设,外部监督难以介入,使得个别官员得以“一言堂”式滥用职权。而平台的妥协退让,更让权力滥用如虎添翼,沦为权力越界的“帮凶”,加剧了监督声音的失声。
此类行为的危害远超个案本身。王晓萌的有偿删帖,让企业违法行为得以掩盖,业主维权之路更加艰难;张福胜的报复性删帖,让当事人的申诉无门雪上加霜,基层司法乱象难以被公众知晓。当合法的负面信息、监督内容能被权力随意删除,不仅会挫伤公众监督的积极性,更会助长“权力通吃”的歪风——企业有问题不整改,而是找关系删帖;官员有过错不反思,而是用权力压声。长此以往,网络空间的公平正义将荡然无存,法治的公信力也会被不断侵蚀。
遏制网络监管权力异化,必须筑牢制度的笼子。一方面要强化权力运行的刚性约束,明确删帖等信息处置的法定程序,要求多级复核、全程留痕,让每一次操作都有据可查;另一方面,平台需坚守法律底线,对相关部门的处置要求严格核验手续合法性,拒绝权力干预下的违规删帖。更重要的是,纪检监察部门应主动亮剑,对“有偿删帖”“报复性删帖”零容忍,像查处王晓萌案那样,让滥用职权者付出应有代价。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监管权力更不能成为脱缰野马。安阳、蕲春两案的教训警示我们:一旦权力脱离监督、越过边界,再小的岗位也可能滋生腐败与不公。唯有把网络监管权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让网络空间成为畅通民意、监督公权的重要渠道,让法治尊严得到真正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