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湖北蕲春一商人举报派出所所长后反遭判刑,刑满后申诉无门
手机被非法扣押,证据离奇消失,申诉材料石沉大海。在依法维权与权力报复的边界线上,一位普通商人的遭遇折射出基层司法生态的阴影。
吴某某曾是一名成功的柴油销售批发商,在湖北省蕲春县当地生意做得小有成就。因为业务往来,他结识了时任蕲春县狮子镇派出所所长张福胜,现任蕲春县网安大队大队长并逐渐发展成为经常一起吃喝玩乐的朋友关系。
“我们曾经称兄道弟,”吴某某回忆道,“直到因为一点小矛盾,事情发生了逆转。”据他描述,矛盾起源于一起简单的纠纷,但最终却导致他走上举报之路——他实名向纪委举报了张福胜的违纪问题。
然而,举报信送出后还没来得及查看回复,吴某某反而因“寻衅滋事”被拘留,。他强调,警方当场没收了他的手机,但未出具扣押清单。
01 案件疑点
手机扣押程序违法
吴某某反复强调,“我手机里有重要证据和私人账单”。但据他陈述,这些关键证据在扣押期间可能遭到了删除或篡改。
直到检察院发出纠违通知后,侦查机关才补签了扣押清单。这种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直接影响了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
证人关系疑点
案件中的关键证人“康乐土菜馆”老板詹沙沙,与办案单位负责人张福胜情人存在关系(弟媳妇)。这种特殊关系使得证言的客观性备受质疑。
吴某某和辩护人曾就此申请回避,但未获准许。这种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可能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02 曲折的申诉之路
刑满后的维权困境
2025年6月3日,吴某某刑满释放。释放证明书显示,他因诈骗、敲诈勒索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然而,走出监狱大门并不意味着真正重获自由。吴某某发现,自己的行动自由仍受到限制:“只要我一买车票,马上政府村里面就来找我,正常外出都限制了。”
更令他感到不安的是,他原来举报的那位派出所所长已经调任网安大队大队长。这种岗位调动,在吴某某看来,意味着其影响力依然存在。
申诉状石沉大海
2025年9月,吴某某向蕲春县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申诉状。他声称,法院分管刑事的副院长已经接待并签字批复。
但至今,他的材料既没有立案,也没有进入正式审查程序。法院工作人员个个表示“不知道”情况,仿佛申诉状从未存在。
这种拖延战术,常见于对申诉案件的“冷处理”。通过无限期拖延,让申诉人逐渐失去耐心和信心。
03 司法维权途径分析
法律上的救济渠道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已生效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申诉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一般为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但具有特殊情形,如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不受此限。
对于法院不立案的情况,法律也提供了多重救济途径: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书面不予立案裁定,然后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应对司法机关拖延的策略
面对司法机关的拖延,申诉人可采取以下措施:通过EMS等可追溯方式邮寄材料,保存所有寄送凭证;现场交涉时尽量录音录像;向同级或上级检察院申请监督;向人大常委会请求行使监督权。
如果这些常规途径无效,考虑向更高层次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司法腐败和行为失当。
04 蕲春县的类似案例
执法者的违法记录
吴某某的遭遇在蕲春县并非个案。公开报道显示,2021年9月,蕲春县公安局横车派出所原所长张远胜因“放纵犯罪分子,涉嫌徇私枉法罪”等违纪违法行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更为典型的是,曾获“黄冈最美警察”称号的蕲春县巡逻大队长黄某东,因怀疑妻子出轨,带仿真枪打人,并利用情人受贿,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
黄某东案揭露的执法者违法行为令人震惊:他通过情人的名义在当地KTV占有干股,向老板索贿50余万元;还曾动用职权,对未给予优惠的KTV进行报复性清查。
正义代表的希望
与此同时,蕲春县也有正面的司法典范。蕲春县人大代表、蕲州水陆派出所所长蔡国前就坚持“为民代言、执法为民”,积极打击违法犯罪,营造平安环境。
这种截然不同的执法形象表明,司法系统中既有问题也存在希望。关键在于如何强化监督机制,让违法行为得到惩处,让正义得到伸张。
吴某某的申诉材料依然在蕲春县法院的某个角落里沉睡。他曾经尝试联系媒体,但声音似乎总被无形的力量阻断。“我去巡视组上访,当地镇长威胁我,”他拿出手机,“但我有他们的全员录音。”
这些录音或许有一天能成为证据,但现在,他更希望的是法律程序能够正常启动。他指出,手机中被删除的内容对他个人和经济造成了巨大影响,而补签清单的过程充满被迫和不公。
“一个正常的申诉状,到现在都没有到法院的立案厅,所有人都在敷衍。”吴某某苦笑着说。
作者简介
李新德是中国舆论监督网的创办人。2004年,他因公开发表《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下跪丑行录》一文,成为推动中国网络反腐的标志性人物,该事件也被视为中国网络反腐的开端。2009年,“网络反腐”一词被正式收录进《党的建设辞典》,标志着这一新型监督方式获得权威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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