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浙江温州:以追责护公正 以执纪守民心
中纪委二十届五次全会吹响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奋进号角,而苍南县一起拖延六年的执行案件,却暴露出司法执行中的沉疴与乱象,更凸显追责问责的迫切性。郑继德拒执难逃其责,林海、李统微等人疑似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必须严查,温州市纪委需扛起主体责任,让党纪国法不再悬空。

郑继德身为已决罪犯,既未履行罚金与赃款上缴义务,反而通过运作转移16万元冻结赃款,拒执意图明显、行为恶劣。法律明确规定,赃款应优先用于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财产刑,其所谓“偿还姐姐借款”的说辞既无合法依据,也无充分证据支撑,纯属逃避执行的借口。而苍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林海,在接到举报后调查九个月,竟以如此牵强理由认定郑继德不构成拒执罪,对明确的拒执线索视而不见,其履职不力、敷衍塞责的行为,已然触碰司法公正的底线。
苍南县纪委李统微在调查林海渎职问题时,历经一年多却得出“无拒执情形、无包庇行为”的结论,完全无视郑继德转移赃款、林海执行失职的铁证,这种“调查走过场”式的包庇纵容,让违纪违法者逍遥法外,也寒了群众的心。更令人费解的是,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举报材料转交相关纪检监察组后,陈副组长的电话长期无人接听,一年多未作实质性处理,暴露出监督执纪中的“空转”乱象,与“有信必复、有案必查”的要求背道而驰。
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在于“法必行、违法必究”,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纪必严、失责必问”。郑继德的拒执行为挑战司法权威,林海、李统微的疑似包庇行为破坏司法生态,温州市纪委相关人员的不作为弱化监督效能,这些行为与中央决策部署形成鲜明反差,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追责不是目的,而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必要手段。温州市纪委书记傅智超当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启动问责程序:严查郑继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事实,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深挖林海在执行工作中的失职渎职与可能存在的利益勾结,严肃其纪律与法律责任;彻查李统微在调查中的包庇行为,清除执纪队伍中的“害群之马”;问责长期不作为的相关纪检工作人员,打通监督执纪的“最后一公里”。
法治的尊严不容践踏,群众的期盼不容辜负。唯有以零容忍态度追责问责,让违纪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才能筑牢司法公正的防线,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让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