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超标的查封与贱卖:伟江公司破产真相——法院执行程序违法细节调查
曾经的中国纺织服装竞争力500强企业,吴江伟江纺织纺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伟江公司”)的轰然倒塌,并非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一份份盖有公章的证据、多份司法文书与银行凭证,共同指向一场由虚假诉讼引发、执行程序严重违法的“精准打击”——从29万元虚假利息的恶意诉讼,到超标的轮候查封的步步紧逼,再到核心资产的低价拍卖,这家民营企业的破产轨迹,暴露出司法执行环节的诸多疑点。
29万虚假债权背后:舍近求远的超标的查封
故事的起点,是一起看似普通的担保纠纷,却暗藏精心设计的陷阱。2014年12月,吴江日丰快速运输有限公司向农行吴江分行贷款1000万元,伟江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根据银行业务凭证显示,2015年2月至7月,伟江公司与日丰公司已通过代偿、直接还款等方式,陆续结清了该笔贷款的全部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2015年7月9日的业务凭证明确标注“提前还款,全部结清”,剩余待核销金额为0元。
然而,2016年2月,农行吴江分行却手持伪造的试算清单,以日丰公司尚欠292611.11元利息及复利为由,将日丰公司与伟江公司诉至吴江法院。更令人费解的是,吴江法院在2016年6月作出的执行裁定中,明确要求“先冻结、扣划银行存款,不足部分再查封相应价值财产”,但执行过程却完全背离这一法定顺序。
彼时伟江公司账户内尚有数百万元现金,名下还有一辆价值140多万元的奔驰汽车,且债务人日丰公司也有可执行资产,但执行法院并未查询、查封上述易于处置的财产,而是直接跳过法定程序,查封了伟江公司价值1亿多元的5处厂房及对应土地。这种“舍近求远”的执行操作,直接导致伟江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受阻,资金链面临断裂风险。
轮候查封“接力”:违法债权的执行漏洞
当29万元虚假利息的谎言即将被戳穿时,农行吴江分行又启动了第二轮查封攻势,而此次用于查封的债权,早已被官方认定为违法放贷。
根据江苏省银保监局调查确认及农行总行审计结果,苏州泰世纺织有限公司(下称“泰世公司”)向农行吴江分行申请的1500万元贷款,实为农行吴江分行与泰世公司法人邵勋祺串通的骗贷行为。泰世公司2012-2015年销售收入与营业收入均为零,属于无实际经营的空壳公司,其通过伪造财务报表、虚构借款用途等方式骗取贷款,资金最终转入邵勋祺家属个人账户,用于偿还其挪用的小额贷款。
就是这样一笔已被查实的违法债权,农行吴江分行仍于2017年5月向法院申请轮候查封伟江公司价值2亿多元的土地与厂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轮候查封的效力自在先查封解除时自动生效,且仅及于财产剩余价值。但在本案中,在先查封的1亿多元资产已远超29万元债权,轮候查封的1500万元债权本无实际执行空间,却通过司法程序固化为对伟江公司的双重枷锁。
这一操作直接导致伟江公司丧失转贷资格,工商银行吴江分行被迫将其4839万元贷款打包转让,引发银行挤兑的连锁反应,使企业彻底失去翻身机会。
资产贱卖与后续施压:破产后的利益输送疑云
2018年9月12日,伟江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其价值超3亿元的土地、厂房及设备,最终被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政府控股的苏州盛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1.5亿元低价拍得,拍卖价格不足资产估值的一半。
更令人震惊的是,资产拍卖后的后续操作充满强制色彩。2020年9月,为维持员工就业与客户关系,江苏枫华纺织整理科技有限公司(由伟江公司原班人马组建)向盛泽资产公司租赁原伟江公司厂房,却遭对方以“拒不搬离拍卖所得设备”为由阻碍生产。盛泽资产公司明确提出,要求吴伟江停止举报农行相关人员的违法行径,否则不予配合厂房使用。
2022年7月,盛泽资产公司以“拖欠租金”为由,逼迫吴伟江签署《不再举报承诺函》及《租金支付协议》,要求其支付1500万元“欠款”,并承诺放弃举报。吴伟江为保住生产机会,被迫卖掉枫华公司,付清未能使用厂房的租金。却未换来承诺的厂房租赁权。2023年1月,盛泽资产公司不仅拒绝履行租赁约定,还通过停水、停电、收回排污指标等方式,强制要求企业搬离,彻底断绝了吴伟江恢复生产的可能。
十年举报无果:违法执行的追责困境
十余年来,吴伟江持续收集证据,举报农行苏州分行原行长刘加旺、吴江分行原行长陈刚等人勾结高利贷人员共谋违法放贷、串通骗贷、滥用职权的行为。相关部门已查实,农行苏州分行因上述违法放贷行为造成近1000亿元信贷资金损失,其中吴江分行损失近80亿元,农行苏州分行也对相关人员作出内部处分,但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吴伟江先后就虚假诉讼、骗贷等问题向吴江区公安局报案,却分别被以“不属于管辖范围”和“无回复”告终。从虚假债权的诉讼支持,到超标的查封的执行裁定,再到资产贱卖后的强制施压,伟江公司的遭遇暴露出司法执行中“程序空转”与“选择性执行”的风险。
司法执行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核心价值在于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伟江公司的破产真相,亟待相关纪检监察与司法监督部门介入调查,厘清超标的查封、违法轮候查封、资产低价处置等环节的责任主体,还民营企业一个公正的说法,守护司法执行的公信力底线。
舆论已经将上述文章于12号分别发给中国农业银行和吴江法院,并约定其三日内回复,至发稿止,没有回音。
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