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十六年维权终现曙光:北海泰伟水泥土地征收赔偿案获司法受理
舆论网北海讯 近日,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北海泰伟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伟公司”)诉合浦县人民政府不履行土地征收补偿法定职责一案,案号为(2025)桂05行初57号。这意味着,一桩历经十六年的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正式迈入司法审理程序。与此同时,合浦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作出决定,撤销此前针对该公司作出的《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合政行赔字〔2022〕13号),合浦县土地房屋征收储备服务中心亦已受理企业相关诉求,并全面启动征收调查工作。

事件溯源:合法工业用地遭遇“错征”
纠纷根源可追溯至2009年。为推进广西玉林至北海铁山港高速公路(玉铁高速)建设,合浦县专门成立征地搬迁工作指挥部,泰伟公司坐落于合浦县闸口镇黄金岭的65.2亩合法工业用地,被划入此次征地范围。该公司依法持有94村建规地字03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合土建)地证字19-440号《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权属清晰、手续完备。
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征地搬迁工作指挥部未与泰伟公司签订任何《征收土地协议书》,亦未支付分毫补偿款,擅自将该宗国有工业用地按集体土地处置,将补偿款项违规拨付至大路山村委与石角村委,随后该土地被划拨给广西玉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用于高速公路建设。建成后的高速公路从地块中间贯穿而过,将完整土地分割为四块不规则零散地块。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相关规定,高速公路红线外8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致使该宗土地彻底丧失工业使用价值。

巨额经济损失与十六年漫漫维权路
经专业机构评估核算,泰伟公司仅直接土地损失便达647.65万元,截至2021年底,相关利息损失累计682.56万元,两项经济损失合计超1330万元。自2009年土地被违规征收以来,泰伟公司踏上了漫长而艰难的维权征程。尽管县、市两级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协调会商,但补偿问题始终未能得到实质性化解。
2020年,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桂05民终524号民事裁定书中明确认定,涉案土地征收行为系政府部门主导实施,征地补偿的法定责任应由相关行政部门承担。即便有明确司法认定,企业的合法赔偿诉求依旧未能落地。
司法突破显转机 行政纠错显担当
2025年,这起拖延十余年的案件迎来关键转机。因不服合浦县人民政府2022年作出的《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泰伟公司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兼顾征补双方合法权益,积极组织调解并提出司法建议。2025年12月,合浦县人民政府依据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桂05行初57号《建议书》,正式撤销案涉《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
同步推进的是,合浦县土地房屋征收储备服务中心向泰伟公司送达《受理通知书》,明确按照县政府工作指示,受理企业诉求并启动征收调查程序。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已确定于2025年11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法律专家:典型程序违法案件 期待司法公正纠偏
法律界专业人士表示,本案是土地征收领域程序违法的典型案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必须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与获得补偿权,而涉案征地部门未履行法定征收程序,直接剥夺企业合法权益,已构成程序违法;将合法国有工业用地错误认定为集体土地并错付补偿款,更是严重的行政履职失误。
本案与自然资源部2025年通报的广西区内其他土地违法违规案例形成呼应,暴露出基层土地征收工作中存在的程序空转、监督缺位等突出问题。此次司法机关介入审理,既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检验,也是激活行政权力刚性约束、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标尺。
编者按
从2009年至2025年,十六年的坚守与等待,对一家民营企业而言是难以估量的经营压力与发展阻碍。泰伟公司的漫长维权路,既折射出公民企业权利保障与行政效能之间的现实张力,更考验着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成效。如今,司法程序正式启动,行政调查重新启动,这缕法治曙光能否最终照亮公平正义之路,切实守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地方营商环境,社会各界将持续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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