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十六年维权终获胜利:北海泰伟水泥土地征收赔偿案获法院支持
舆论网北海讯 本网多次曝光的案件,当事人广西北海泰伟水泥有限公司(下称“泰伟公司”)历经十六年漫长维权,如今诉合浦县人民政府不履行土地征收补偿职责一案,近日由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确认合浦县政府对泰伟公司2023年6月20日提出的土地征收补偿申请不予受理的行为违法。这标志着这起始于2009年的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在司法层面取得了关键性进展。

案件回溯:合法工业用地遭“错征”致价值尽失
纠纷源于2009年。为建设广西玉林至北海铁山港高速公路(玉铁高速),合浦县成立征地搬迁工作指挥部。泰伟公司位于合浦县闸口镇黄金岭、持有合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许可证》的65.2亩工业用地被划入征收范围。
然而,征收过程中,指挥部未与泰伟公司签订任何征收协议,也未支付补偿款,反而将该宗国有工业用地错误认定为集体土地,将补偿款拨付至当地村委会。高速公路建成后从地块中间穿过,将其分割为四块零散土地。根据相关规定,高速公路红线外8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导致该土地完全丧失工业使用价值。
漫漫维权:经济损失超千万,司法程序几经波折
经评估,泰伟公司仅直接土地损失就达647.65万元,截至2021年底的利息损失累计682.56万元,合计经济损失超过1330万元。自2009年起,公司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虽经多次协调,问题始终未解。
泰伟公司曾多次通过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途径寻求救济,但过程曲折。2022年11月,合浦县政府作出《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2023年6月,泰伟公司再次向合浦县政府提交《土地征收补偿申请书》,在未获答复后,于同年11月提起本案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确认政府不履职行为违法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泰伟公司通过合法程序取得了案涉65.2亩划拨土地的使用权,且未载明使用期限。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合浦县政府作为县级人民政府,具有组织实施征收补偿的法定职责。
法院指出,玉铁高速建设项目实际占用了泰伟公司享有使用权的部分土地,但直至泰伟公司提起本案诉讼,合浦县政府仍未依法履行补偿职责。因此,该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构成违法。
案件转机与最新进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了积极变化。2025年12月,合浦县政府依据北海中院的司法建议,主动撤销了此前作出的《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2026年3月17日,合浦县土地房屋征收储备服务中心向泰伟公司送达《受理通知书》,表示已根据县政府指示受理其补偿申请,并同步启动征收调查程序。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3日作出(2025)桂05行初57号行政判决,最终确认被告合浦县人民政府不予受理原告土地征收补偿申请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50元由合浦县政府负担。
意义与展望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土地征收程序瑕疵引发的长期行政纠纷。法院的判决不仅明确了行政机关的补偿责任,也为泰伟公司十六年的维权之路带来了实质性的司法支持。随着行政补偿程序被责令依法启动,这起拖延多年的纠纷有望得到最终解决。案件也折射出法治建设进程中,对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持续考验。社会各界期待,此次司法判决能成为推动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积极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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