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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分行行长的双面人生:高友清的权力寻租与坠落
十六年半刑期、五千多万罚没款,这位曾在苏州金融界呼风唤雨的银行家,其腐败网络从一张贷款审批单开始蔓延。
2009年,高友清正式执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分行。作为苏州金融界的重要人物,他手握信贷审批大权,表面上秉持着银行家的审慎原则,背后却悄然构建起自己的腐败帝国。在担任苏州分行行长的五年间(2009-2014年),他违规审批授信,并关照下辖银行工作人员为相关公司违法发放贷款共计11.69亿元。
这位从张家港走出来的银行高管,1980年参加工作,在农业银行系统内摸爬滚打近三十年。他的腐败行为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经过精心设计的权力变现。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8年间,高友清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名私营企业主在授信审批、贷款发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01 三种隐蔽的腐败手法
高友清在苏州期间的主要犯罪手法可以归纳为三类,均体现了其规避监管的“智慧”。
高友清通过虚假投资、虚设贸易中间环节等方式,精心伪装非法资金流动。他不仅利用这些手段收受好处,更通过它们构建了一个看似合法实则空洞的资金流转通道。
在物质诱惑面前,高友清采取了更为直接的索取方式。他通过低价购房、无偿使用商铺等方式实现利益输送,这些不动产既是不法利益的载体,也是将来变现的潜在工具。
最为恶劣的是,高友清甚至不惜挪用农业银行公款共计1亿元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及营利活动。这一行为已经超出了通常的权钱交易范畴,显示出其对银行资金安全的极度漠视。
02 腐败网络的构建与扩张
高友清在苏州的腐败行为并非孤例,而是深度嵌入当地金融生态的系统性腐败。
作为分行行长,高友清不仅自己违法操作,还“关照下辖银行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违法放贷活动。这种由上至下的腐败蔓延模式,使得苏州分行的风险控制体系形同虚设。
调查显示,高友清“与不法商人勾连暗合、互养共生”。这种银企勾结的利益共同体,成为其长期逃避监管的重要屏障。
高友清的腐败行为还涉及家庭成员。他“纵容、默许配偶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承揽工程谋取利益”,将公权力变成了家族谋利的工具。
03 无视党纪与法律红线
高友清案件最令人震惊的是其对抗审查的嚣张态度和长期多次违纪违法的事实。
在组织审查期间,高友清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与他人串供,伪造、转移证据,托人打听案情,对抗组织审查”。这些行为表明他已经完全背离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
高友清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信贷客户礼金,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并借机敛财”。这些细节反映出其生活方式的腐化蜕变。
最为关键的是,高友清的行为“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属于典型的顶风违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04 案件的查处与司法结局
高友清2019年9月退休,但金融反腐的利剑并未因此放过他。
退休一年半后,2021年3月,高友清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体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即便当事人已经退休也不放过。
2021年9月,高友清被开除党籍,并按照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这是党内对其违纪行为的正式定性,也是后续司法处理的前置程序。
2022年9月16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对高友清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一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高友清案的查处展示了金融领域反腐的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此案也揭示了银行业治理面临的挑战,高友清在苏州分行时期的违法行为,与其后该地区出现的其他金融案件存在着时空上的关联性。
作为金融反腐的典型案例,高友清从一名普通银行职员成长为省级分行行长,最终堕入犯罪深渊的过程,为整个银行业的风险控制和廉政建设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