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百态
央企风电项目涉嫌多重违法 地方执法遇阻暴露监管困局
——国电投山东新能源项目撕毁政府封条事件深度调查
中国舆论监督网 李新德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鲍家泊村村民实名举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电投”)旗下山东新能源公司风电项目,存在未批先建、非法占用林地、撕毁政府封条强行运营等多项严重违法行为。更令人震惊的是,面对企业公然抗法,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执法人员竟无奈表示:“我们制止,他得听。他不听咋办?”这一表态出自山东广播电视台《问政山东》栏目2021年1月28日的公开报道,引发公众对央企监管漏洞与基层执法困境的强烈关注。
一、违法事实铁证如山 监管链条层层失守
(一)未批先建,公然触碰法律红线
牟平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在接受《问政山东》记者采访时明确证实:“我们还没给他办理过任何手续。”然而村民反映,自2020年4月起,国电投山东新能源公司在未公示任何审批文件、未征求村民意见的情况下,擅自进入鲍家泊村山岭区域开工建设风力发电机,施工过程中大面积破坏原有山林植被,生态环境遭到直接损害。
(二)撕毁封条,公然藐视执法权威
媒体曝光后,涉事企业非但未停工整改,反而被曝出私自撕毁执法部门张贴的封存标志,继续违法运营。这一行为直接违反《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不得擅自损毁封存标志”的明确规定,是对行政执法权威的公然挑战。
(三)违规占林,涉嫌违反国家禁令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林资发〔2019〕17号)第五条明确严禁“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拆分报批”等行为,并要求对“野蛮施工破坏林地”依法严肃追责。涉事项目未经林地审批即擅自开工,已涉嫌违反国家林草领域强制性规定,情节恶劣。
二、基层执法消极应对 省厅紧急介入追责
(一)监管缺位,基层执法陷入“两难”
面对记者质疑,牟平区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辩称:“整个执法队伍就几个人,不可能整天蹲守”“处罚他们不执行,我们也没办法”。这番表态不仅暴露了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现实,更凸显了部分执法人员履职不力、消极应付的工作态度,让法律约束沦为“一纸空文”。
(二)省厅亮剑,启动专项查处问责
在《问政山东》节目现场,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宇向东针对该事件严厉表态:“未批先建是坚决不允许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肃查处!”“执法人员对待群众的态度完全错误,必须严肃追责!”同时承诺立即成立专项工作组,赴当地开展全面调查,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表态被2021年1月28日节目实录完整记录。
三、法律困境亟待破解 多维维权路径明晰
(一)央企违法成本偏低,监管机制亟待完善
本案折射出部分央企地方分支机构凭借特殊身份,利用监管漏洞规避法律约束的突出问题。《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接受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但实践中,央企违法后往往面临的处罚力度与违法所得不匹配,导致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二)三维维权通道畅通,受害方权益有保障
- 行政监督层面:村民及相关方可向国家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直接提报违法线索,要求相关部门依据《森林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非法占用林地、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追责,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赔偿损失。
- 司法救济层面: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或受害村民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要求涉事企业停止侵害、恢复生态,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 纪检监察层面:针对基层执法人员履职不力、消极应付的问题,可通过12388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渠道反映,要求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政务处分。
四、专家呼吁建章立制 筑牢央企环保责任防线
多位环境法学专家接受采访时指出,此类案件暴露出当前对央企环境违法行为的约束机制存在明显短板,亟需从制度层面加以完善,为此提出三大建议:
1. 将环保合规纳入央企负责人年度考核核心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倒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2. 建立省级环保部门与国资委联合督查机制,定期开展央企环保合规专项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3. 对屡次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实施市场准入限制,提高其违法违规的制度成本。
新闻核心事实核查清单
事项 证据来源 法律依据
未办理用地手续 牟平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证言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破坏林地 村民陈述及现场影像资料 《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撕毁封条 媒体报道及执法部门初步记录(待进一步核实)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执法部门不作为 《问政山东》20210128期节目实录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
(注:文中涉及的村民举报人“曲桂来/曲桂平”姓名信息,本网将进一步核实确认)
本网将持续追踪事件调查进展,及时发布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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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法律法规|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