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腐败
三十万“私了费”遮不住司法疮疤 阜阳中院该醒醒了!

寒冬复酷暑,十个月的漫长等待,无罪释放的滑得利老人在阜阳中院门厅里的身影,成了司法公正缺失的刺眼注脚。一边是国家赔偿案件迟迟不开庭的冷漠拖延,一边是法官携三十万现金登门“私了”的荒唐闹剧,阜阳中院这番操作,哪里还有司法机关应有的公正底色?三任院长“前腐后继”的腐败阴影尚未散尽,如今又上演用钱堵嘴、规避追责的戏码,这样的司法乱象,必须被狠狠撕开,从严追责!
国家赔偿程序是司法纠错的最后一道防线,更是公民权利的重要保障。滑得利已获无罪判决,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天经地义,阜阳中院本应依法及时审理,还当事人一个公道。可现实却是,从2025年3月立案至今,十个月里庭审杳无音讯,老人只能在信访路上来回奔波,感受着从寒冬到酷暑的冷暖交替,更承受着司法不作为带来的精神煎熬。这种“踢皮球”式的拖延,不是简单的效率低下,而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漠视,对司法程序的公然践踏。
比拖延更令人发指的,是腊月二十四那场荒诞的“现金协商”。法官与领导提着三十万现金上门,意图用金钱“私了”,换取滑得利放弃追究制造冤案者的责任。这三十万不是补偿,而是掩盖腐败的“遮羞布”,是试图堵住正义之口的“封口费”!他们以为金钱能抹平冤案造成的伤害,能规避司法审查的追责,却忘了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公民的维权意志不容打压。在滑得利的严词拒绝后,法院态度急转直下,拖延变本加厉,这般恼羞成怒的报复性不作为,更是将权力滥用的嚣张气焰暴露无遗。
阜阳中院的种种乱象,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其“前腐后继”的腐败过往。三任院长接连落马,本应成为司法队伍自我净化的警钟,却没能换来彻底的刮骨疗毒。如今,用钱“私了”冤案追责、拖延案件审理的行为,正是前腐后继留下的“后遗症”——权力寻租的惯性未除,司法公正的理念淡薄,部分工作人员心中只有利益算计,没有对法律的敬畏,没有对人民的责任。这样的司法环境,让群众如何相信法律的公正?让社会如何坚守公平的底线?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阜阳中院的行为,却在这道防线上凿开了一个大洞。三十万现金堵不住悠悠众口,拖延战术躲不过追责问责。制造冤案者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试图用钱“私了”的相关人员必须被严肃查处,对案件久拖不决的责任人必须依规追责。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应主动介入,深挖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勾结与权力腐败,彻底清除司法队伍中的“毒瘤”。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公正不容交易。阜阳中院该醒醒了,别再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侥幸心理,别再用拖延和金钱亵渎司法尊严。唯有正视问题、主动纠错、从严追责,才能重拾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才能让法律的光芒照亮每一个角落,让公平正义不再迟到,更不再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