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腐败
纪检干部受贿千万:查贪官的人,自己先成了贪官
导语:他坐在审讯席上,手握生杀予夺的调查权,本该是反腐战线的“尖兵”。可谁能想到,这位专门查别人贪腐的纪检监察人员,自己却成了最大的贪官——四年受贿1027万元,其中一笔就是行贿人送来的800万现金!
一、夜幕下的现金交易
2019年5月,安徽合肥某高档小区地下车库。
一辆黑色轿车缓缓驶入,车内坐着一位神色紧张的商人薛某。他身旁是两个沉甸甸的行李箱,里面装着的不是普通物品,而是整整600万元现金。
薛某要见的,是安徽省纪委监委抽调办案人员朱运松。不过,他不能直接见朱运松,而是要通过中间人张某。
“张哥,钱都准备好了。”薛某声音有些发颤,“600万,一次100万,一次500万,分两次取的。”
张某点点头,接过行李箱:“放心,朱主任那边我已经说好了。你被举报涉黑涉恶的事情,他会帮忙摆平。”
这已经不是薛某第一次找朱运松“帮忙”了。2016年,两人经张某介绍认识后,朱运松被省纪委监委抽调办案期间,二人交往密切,对外甚至以张某是朱运松“小孩舅舅”相称。
二、从反贪尖兵到贪腐中介
朱运松,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是安徽淮南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的副处长。因为业务“出色”,他被抽调到省纪委监委办案,专门参与大案要案的查办。
手握调查权,见惯了各路贪官落马的惨状,按理说,他本该比谁都清楚“贪”字头上一把刀。
可偏偏,他把这份沉甸甸的权力,当成了自己捞钱的“生意执照”。
从2015年到2019年,整整四年时间,朱运松就像个“地下中介”,利用自己经办、领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便利,疯狂收受贿赂。总共1027万元,这里面有340万没到手(未遂),实际揣进自己兜里的,也有687万元。
三、一单单的“生意”
朱运松贪得特别“细致”,就跟普通人接私活一样,一单一单地做,来者不拒。
第一单:400万关照费
2018年底,朱运松被抽调参与办理安徽省投资集团原总经理张春雷职务犯罪系列案件。2019年3月,涉案人韩某因涉嫌行贿被监察机关留置。
深圳商人吴某受赵某请托找到朱运松:“朱主任,韩某是我朋友,能不能关照一下?事后我们给您400万好处费。”
朱运松答应了。
随后,他在办案过程中,多次将韩某案件进展情况透露给吴某。2019年6月,韩某被解除留置前,朱运松更是将监察机关即将对韩某解除留置的信息提前告诉吴某。
吴某安排老乡三次赴北京取回500万元现金。2019年6月14日晚,在合肥市附近,吴某安排人将260万元现金送给朱运松。朱运松收到钱后,全部用于归还个人欠款。
第二单:砂场投资的200万
2019年7月,朱运松准备通过朋友投资200万元参与六安某砂场生意,要求张某提供资金。
张某告诉朱运松,从薛某处拿的200万元已用于他处,提议从薛某处再拿200万元。朱运松表示同意。
后张某以“省纪委办案领导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又从薛某处拿到200万元现金。朱运松将该笔资金用于投资砂场生意。
还有更多“小单”
程静行贿案的家属李某,请朱运松帮忙协调法院,朱运松收了15万现金;
他给涉案人介绍律师,律师叶某为了感谢,给了他7万转账(特意转到妻子银行卡);
办理挪用公款案件时,涉案人汪某分三次给他现金,一共5万元……
四、东窗事发
2019年9月,省纪委监委核查省管干部问题线索期间,核查组调取了薛某公司相关资料,并对薛某采取了留置措施。
薛某及其侄子多次通过张某请朱运松帮忙打听情况。朱运松两次向省纪委监委办案人员打探薛某、张某涉案情况,并将情况反馈给张某。
此时,朱运松开始慌了。他担心与薛某之间的不正当经济问题暴露,遂从朋友处取回200万元退给张某,同时安排张某外出躲藏。
但为时已晚。
五、审讯席上的被审者
2020年1月7日,芜湖市镜湖区监察委员会依法对朱运松采取了留置措施。
这一刻,这位常年坐在审讯席上查别人的人,终于坐到了被审讯的位置上。
到案后,朱运松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还主动供述了办案机关没有掌握的部分受贿情节。他的家属也在起诉前积极退赃,想争取从轻处理。
2020年12月17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朱运松受贿案。17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旁听了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法庭上,朱运松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六、十年半的刑期
法院最终认定:朱运松受贿金额共计102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考虑到他有340万受贿未遂、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2021年1月,法院作出判决:
朱运松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违法所得的687万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刑期从2020年1月7日起至2030年7月6日止。
七、警示与反思
朱运松案发后,安徽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淮南市纪委监委组织干部旁听庭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刻汲取教训。
一位旁听庭审的纪检监察干部表示:“朱运松案例使我内心受到很大震撼,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时刻警醒自己,常怀敬畏之心。”
朱运松,本该是反腐战线的“尖兵”,是守护党纪国法的“卫士”。可他却利用自己的权力,沦为了金钱的奴隶,变成了自己本该查处的“贪官”。
他的堕落轨迹警示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反腐败没有例外,打铁必须自身硬。
(本文基于公开法律文书和权威媒体报道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