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
清风护村,对村巡察助推乡村振兴
国家权力直达基层,47万个行政村迎来政治体检,乡村反腐风暴正在悄然升级。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的意见》,标志着对村巡察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这份文件首次从中央层面专门针对村巡察工作作出全面规定,为解决基层问题和群众身边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大量资源下沉到农村,加强对村巡察工作恰逢其时,成为清除乡村振兴道路上的障碍的重要举措。
01 巡察新规:直击基层治理痛点
《意见》的出台不是偶然,而是中央对基层治理难题的精准回应。农村基层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然而,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量惠民资金项目向农村倾斜,基层腐败问题也日益凸显。
数据显示,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4万件,处分53.6万人。同一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达9.1万人。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中央连续出招。2024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首次把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县级党委巡察范围。随后,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都对推进对村巡察作出部署。
《意见》的制定注重政治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既体现顶层设计又考虑基层实际,避免“一刀切”的弊端。
02 监督重点:四个聚焦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意见》明确了对村巡察的四个监督重点,系统勾勒出巡察工作的着力点。
首要的是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农村落实情况。巡察将重点关注保障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乡村富民产业等关键任务,确保党中央的惠民政策在基层不走样、不变味。
聚焦农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另一重点。巡察将紧盯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廉洁风险,剑指群众反映强烈的“蝇贪蚁腐”。
同时,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也是巡察重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被纳入重点关注范围,抓住了村级党组织建设的“牛鼻子”。
此外,《意见》还强调聚焦对村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真整改、改到位。
03 创新方法:走群众路线提升巡察实效
对村巡察不同于机关单位巡察,必须贴近农村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意见》要求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结合村民生产生活规律改进工作方法。
在宣传动员方面,提出运用微信群、张贴“码上巡”公告等符合基层特点的方式发布巡察信息,拓宽收集村情民意的渠道。这种数字化手段既方便群众参与,又能提高巡察效率。
主动走访群众成为对村巡察的重要方式。综合运用开门迎访、设点接访、入户走访、驻村夜访等多种形式,把熟悉农村情况、反映问题意愿较强的群体作为重点访谈对象,实现面对面问实情、访民意。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贯彻党中央为基层减负的要求,优化巡察工作流程。要求精简进驻动员会、工作汇报会等环节,把主要精力用在实地走访上,防止文山会海,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04 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现问题是起点,解决问题才是落脚点。《意见》高度重视巡察“后半篇文章”,从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成果运用、加强整改公开和检查评估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在压实整改责任方面,明确县级党委对整改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事项。同时细化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乡镇党委、村党组织、有关机关和部门的整改责任,形成责任闭环。
针对整改实效,《意见》要求将对村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村级公开事项目录,探索完善群众有效参与的检查评估机制。这种阳光整改方式,让群众成为整改工作的监督者和评判者。
对于整改期限,《意见》体现出实事求是精神。既要防止期限过长导致问题拖延未改,也要防止不顾客观实际设定过短期限,不利于问题彻底整改。这种务实态度,有助于确保整改质量而非追求速度。
湖南省宁乡市通过村级巡察全覆盖,查处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虚列工程套取扶贫资金案例,共发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20个,为群众和村集体挽回损失260余万元。
实践证明,对村巡察不仅是发现问题的“探测器”,更是促进基层治理的“助推器”。随着《意见》的贯彻落实,对村巡察工作将逐步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乡村全面振兴的画卷正在铺开,清风正气将吹遍每一个村庄,为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壮美画卷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