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
贵州纳雍人口失踪案,水城区公安局30万补偿协议成空头支票 维权代理人九万元代理费谁来埋单?
□ 舆论网 李新德
“签字时承诺的35万补偿款,最后只拿到5万安葬费,代理垫付的6万多元调查和上访费用,法院说因为补偿款没兑现无法支持。”
近日,长期为弱势群体维权的张老师向中国舆论监督网反映,其代理的贵州纳雍县苗族青年杨举高失踪案中,水城区公安局签订的35万元息访补偿协议沦为“空头支票”,而他作为代理人的合理支出与约定报酬也陷入维权困境。这起横跨7年的人口失踪案,折射出基层执法中的诚信缺失与公民代理制度的实践争议。
八年寻子:从离奇失踪到溺水结论的未解之谜
时间回溯至2016年6月5日,贵州省纳雍县阳长镇跳花坡村苗族青年杨举高(身份证号:52242619810406083X)离奇失踪。其母杨昌书随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此后7年间,她走遍六盘水等周边县、市,多方寻找,儿子始终生死未卜。多家律师事务所都因为没有明确被告拒绝代理,走投无路的杨昌书经老村干杨德跃提醒,他想起央视与贵州电视台《社会方圆》曾经报道过阳长教辅站的张老师为弱势群体维权的报道,几经周折终于与退休的张老师取得联系。
彼时,杨昌书疾病缠身且无力支付任何费用,张老师出于对失子母亲的同情,与她签订风险代理协议:“如获得赔偿,按30%支付代理报酬”。为查明真相,张老师自掏腰包委托多人暗中调查,又出资安排彭采梨代为陪同杨昌书多次赴贵阳、北京上访。在持续信访压力下,省公安厅介入督办,水城区公安局刑侦队正式立案侦查,最终认定杨举高系溺水身亡,不是刑事案子。
但这一结论未能平息争议:杨举高失踪前曾被公安机关传唤,而尸体却在十多公里外的老虎洞河中被发现。“好好的人被传唤后怎么会溺水”?杨昌书对侦查结果始终存疑,拒绝接受调解。
协议陷阱:30万补偿与“另封红包”的口头承诺
为推动息访息诉,水城区公安局主动联系到张老师,希望其出面劝说杨昌书接受私下解决。经张老师撮合,双方达成协议:水城区公安局一次性补偿杨昌书30万元,杨昌书承诺不再上访。然而签字当日,杨昌书突然发病住院,事后明确表示反悔。
“她担心支付30%的代理费后,实际到手只有21万”。据张老师透露,水城区公安局谢政委、吴副局长得知缘由后,口头承诺“代理费由公安局另封红包支付”,并额外给予5万元安葬费。在多重承诺下,杨昌书于2024年5月22日签署息访协议。
但这份包含口头承诺的协议,很快沦为一纸空文。2024年6月1日,杨昌书前往水城公安局领取儿子骨灰盒时仅领到5万元安葬费。当张老师多次联系吴副局长、谢政委追问30万元补偿款时,对方均称“款项已付清”,并表示“代理费应向杨昌书索要”。
维权困局:代理人6万多元支出无着落 反遭“被收买”骂名。
协议落空后,杨昌书向中央政法委申诉。水城区检察院、信访局随后在阳长派出所三楼组织约谈,明确告知杨昌书可提供银行卡号,30万元补偿款将直接打入其账户。令人意外的是,杨昌书突然情绪失控狂奔离去。张老师与协助上访的彭采梨多次上门劝其提供银行卡,竟被杨昌书以“遭受骚扰”为由拨打110报警。
陷入“两头不是人”境地的张老师,将维权希望寄托于司法途径。张老师将杨昌书谢至法院,庭审中查明张老师为该案垫付调查费、交通费、上访开支等共计6万余元,但因水城公安局30万元补偿款未实际履行,其依据代理协议主张的9万元报酬缺乏支付基础,最终驳回诉讼请求。更让张老师难以接受的是,他还被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指责“被水城区公安局收买”,多年积累的维权声誉受损。
法治追问:空头协议谁来监管?公民代理权益如何保障?
公民代理但受托人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等合法费用应予以支持 。张老师垫付的6万余元开支已被法院查明,纳雍县人民法院(2025)黔0525民初3574号民事判决书以杨昌书没有收到30万元故驳回张老师要求杨昌书支付9万元代理费的诉求。
“行政机关签订息访协议后拒不履行,不仅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更透支司法公信力。”法律界人士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要求行政争议应实质性化解,避免程序空转 ,水城区公安局的口头承诺与书面协议不一致、签订协议后拒不履行的行为,涉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有损公安的形象和声誉。此外,杨举高被公安机关传唤后溺水身亡,其死亡与传唤行为是否存在关联,侦查结论是否充分合理,杨昌书的代理人张凌枫仍存疑窦。
截至发稿,杨昌书的30万元补偿款仍未兑现,张老师的6万余元垫付款也无着落。中国舆论监督网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追问30万“空头支票”的兑现情况,以及公民代理在弱势群体维权中的权益保障问题。法治社会的构建,既需要为受害者撑起保护伞,也应让真诚维权者免受无妄之灾——这起横跨8年的人口失踪案,亟待一个兼具公平与正义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