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之声
法网没有国界,反腐追逃天涯海角——李建平案背后跨境追赃的法治宣言
“内蒙古第一贪官”李建平被依法执行死刑的消息尘埃落定,案件衍生的信息再次引发社会关注:其子藏身欧洲,涉案上亿房产被依法冻结。这起大案,不仅是对巨贪本人的严厉惩处,更是向所有腐败分子释放明确信号:腐败没有避罪天堂,法网没有国界,无论逃到天涯海角,追逃追赃绝不停止。
李建平案,曾经是轰动全国的大案。李建平身为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大肆敛财,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元,疯狂吞噬公共资金,是典型的巨贪。司法机关依法审理,最终判处其死刑并执行,彰显了我国对严重腐败犯罪“零容忍”的坚定立场。然而,贪腐分子早已提前谋划,将部分赃款转移海外,安排亲属移居境外,企图把海外当成“安全岛”,以为人一旦出境,赃款便可保全,能够靠着搜刮来的民脂民膏,在异国逍遥度日。
很多落马贪官都抱有同样幻想:把家人、资产提前转移境外,自己就算事发,也能“牺牲一人,保全全家”。国内接受审判,海外亲属手握巨额赃款,继续享受奢靡生活。这种“国内受罚、海外享福”的旧局面,曾经刺痛公众,也一度成为腐败分子铤而走险的心理底气。但李建平案中,其子虽身处欧洲,涉案价值上亿的房产遭到冻结,击碎了这一美梦。
法律的利剑,不止指向贪腐官员本人,更穿透地域壁垒,紧盯赃款赃物和涉案关联资产。反腐,既要“打虎”,也要“追赃”;既要审判罪犯,更要斩断腐败分子的“后路”。 腐败犯罪的核心动机,就是攫取不义之财。如果人被惩处,赃款却安然留在海外、被亲属挥霍,那么反腐的震慑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只有人、财一起查,境内境外同步发力,才能彻底打掉腐败分子“牺牲我一个,幸福一家人”的侥幸盘算。
跨境追逃追赃,从来不是一句口号。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国际司法协作,依托多边公约、双边司法协助条约,搭建国际反腐合作网络。不管是藏匿在欧美,还是远遁东南亚、非洲,只要是外逃贪官、涉案赃款,我国持续推动引渡、遣返、资产冻结、返还工作。一大批外逃人员被劝返、缉捕,大量被转移到海外的房产、存款、股权被冻结、追回。海外不再是贪官的避风港,更不是赃款的保险箱。
有一个道理必须清晰:国籍和地域,不能成为不义之财的保护壳;亲属身份,不能掩护腐败所得。 即便贪官的家人身在境外,只要房产、资金来源于贪腐所得,就属于涉案赃物。我国司法机关有权依据法律,启动跨境程序,申请冻结、追缴。无论资产藏在哪一个国家,只要是人民的血汗钱,就要想尽办法追回来。
当然,跨境追赃之路并不轻松。不同国家法律体系不同,资产甄别、证据交换、司法协助流程漫长,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但国家从未放缓脚步。李建平案上亿海外房产被冻结,就是跨境追赃工作的一次有力实践,向所有潜在腐败分子敲醒警钟:不要妄图提前布局转移资产,不要幻想送家人出境就能保住赃款。一旦伸手触碰公权力,所有精心编织的“后路”,终将被法律一一斩断。
反腐是一场持久战,境内打虎与境外追逃追赃一体推进。一方面,对在国内的腐败案件一查到底,无论级别高低,只要触犯法律,绝不姑息;另一方面,持续织密国际追逃追赃的法网,打破国界限制,让外逃者无处藏身,让腐败赃款无处隐匿。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群众痛恨腐败,不仅痛恨贪官利用权力敛财,更痛恨贪官卷走公共财富,让家人在海外挥霍。持续推进跨境追赃,追回流失海外的国有资产,守护公共财产,本身就是回应群众期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天涯虽远,法网必达;国界虽隔,正义不缺席。 李建平案再次昭示世人:在中国,腐败没有任何可以喘息的“法外之地”。无论贪腐分子如何提前布局,如何将亲属、赃款转移海外,都无法逃脱法律的追索。伸手必被捉,赃款必被追,这是中国坚定不移的反腐决心,也是不容挑战的法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