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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外荒岛”:一场“鲁滨逊直播”撞上的法治红线
7月28日,浙江宁波海警局通报的一起案件颇带戏剧性:一名网红在象山县爵溪街道乔木湾岛——一座法定无居民海岛——长期“安营扎寨”,搭起5处建筑物,铺水管、装太阳能、立旗杆、砌灶台,开坡修路,圈地养禽,捕鱼烹食,把“荒岛改造”做成连续剧,全程抖音直播、靠流量变现。 直到海警执法艇靠岸、那句“你好!我们是中国海警”闯进直播间,镜头里的“世外桃源”戛然而止。更讽刺的是,博主精心剪辑的上山开路、搬运建材、点亮路灯画面,全数反转为违法铁证。
这起事件表面是“网红翻车”,内核却是一道清晰的法治命题:在中国,不存在可以凭个人喜好随便占领、改造、经营的“无主荒岛”。
一、无居民海岛不是“无主地”,而是受严保的国有公共资源
许多人直觉里,没人住的海岛=野地=先到先得。法律给出的答案完全相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明确: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进行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 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其开发利用须符合海岛保护规划,经省级政府(特殊情况国务院)审批,缴纳使用金,且不得擅自改变地形地貌、不得建永久设施从事居民定居。
乔木湾岛正是法定无居民海岛。博主未向任何部门提交开发、利用、居住申请,却长期占用、建房、通路、通电、养殖、捕捞、直播牟利——每一条都踩在《海岛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的禁止项上。 海警部门认定其“涉嫌违法”,法律根据就在这里。
二、从“浪漫生存”到“行政违法”,中间只差一张审批表
博主镜头下是“现代鲁滨逊”:海风、灯塔、土灶、鸡群、现捞海鲜。但拆开看,行为是模块化的违法:
- 建设活动:搭建5处建筑物、灶台、旗杆,铺下水管道,装太阳能路灯——“生产建设”无疑;
- 改变地貌:上山开路、圈占山坡——“严重改变自然地形地貌”风险极高;
- 资源取用:海域捕鱼烹食、圈养家禽——涉及生产性与生态干扰;
- 经营传播:直播打赏、流量变现,把违法状态包装成“生活方式”对外售卖。
对应的法律责任并不轻。依《海岛保护法》第四十七条,无居民海岛违规生产建设或组织旅游,可责令停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20万元罚款;依第四十八条,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的,罚5万—50万元;造成生态破坏的,还要承担民事修复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刑责。 本案中“5处违建+开路+圈养”的情节,已足够把案件从“劝离”推向“立案处罚+恢复原状”。
三、流量不能给违法发许可证
这起案件的典型性,在于它把三种错觉叠在一起:
错觉一,“没人反对就是允许”。无居民海岛本就无人值守,但“没被看见”不等于“未被管辖”。海警线上线下同步取证,恰恰说明海洋执法对网红化侵占已有响应机制。
错觉二,“我改良了荒岛,算开发贡献”。法律上的“利用”必须前置审批、规划先行、生态优先;先斩后奏的“改造”,再精致也是侵权式占用。
错觉三,“直播是人设,法律管不到内容”。本案最值得传播的一点:博主为流量发布的视频,成为执法固定证据的闭环。镜头不是护身符,反而让主观故意、行为延续、改造范围全部留痕。
对内容平台而言,这也是一次提醒:对“私占国土资源+美化包装+带货打赏”的脚本,不能只按“冒险治愈”推流,应建立涉海岛、涉保护区、涉野外资源内容的标识与核验,避免平台流量变相激励违法。
四、荒岛之所以为荒岛,正是其公共价值所在
我们不必否定人对自然生活的向往。但无居民海岛的“荒”,本身是一种资产:它是鸟类迁徙节点、海岸侵蚀缓冲带、渔业资源孵床,也是国家海洋空间的一部分。维持现状,不等于浪费;随意通上电、修上路、养上鸡,才是对公共生态的透支。
宁波海警这次数月直播一朝叫停,释放的信号很直白:海洋国土空间没有法外地带,网红“荒岛改造”不是创作自由,而是行政违法;想做岛主,先过规划、审批、环保、用岛权那一关。否则,镜头里有多么岁月静好,笔录里就有多么逐项对应。
世外桃源从来只在 《小说》里。现实中的海岛,边界写在法里,电要经批准才能通,路要经批准才能开,鸡栏和灶台更不能自己选址。流量会退潮,违建留不下;懂这点,才配谈“走向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