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阜阳创业浮沉录:从“凤归巢”先锋到被强制执行的“老赖”
阜阳一家氤氲着茶香的茶馆里,李保国指尖摩挲着微凉的杯壁,语气带着几分自嘲:“鸽子厂没保住,一分钱赔偿没拿到,自己倒成了被强制执行的人。”从昔日响应政策返乡的创业标杆,到如今靠承包土地种植维生的“老赖”,这位颍上县五十铺乡刘庄自然村村民的人生轨迹,在政策红利与行政监管的碰撞中,划出了一道令人唏嘘的弧线。

本世纪初的外出务工浪潮中,李保国已是宁波活禽市场的佼佼者,年入20万的业绩让他成为乡亲们口中的“能人”。2009年,阜阳市“凤归巢”政策的春风吹遍乡野,一系列鼓励返乡创业的利好政策,让怀揣乡土情怀的李保国动了心。2011年,他倾尽多年积蓄,再多方筹措共60万元,在家乡建起了颍上县保荟养殖场,一门心思扎进肉鸽养殖事业。
创业初期的顺遂,至今仍是李保国记忆中难得的光亮。“当时乡党委给了5万元帮扶资金,村里专门为养殖场修了路,方方面面都透着支持的诚意。”原村书记年韶林的回忆,印证了这份政策暖意。2014年,颍上县畜牧局、工商局先后为养殖场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规经营的“通行证”在手,加之成熟的养殖技术与稳定的销售渠道,保荟养殖场效益逐年攀升。时任乡党委书记、乡长多次亲临现场指导,乡政府更授予李保国“勤劳致富”带头人称号,他成了当地脱贫攻坚中名副其实的创业榜样。
这份荣光在2018年5月戛然而止。16日,颍上县环保局一纸《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李保国手中,认定养殖场“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废水直排周边环境,恶臭污染周边”,责令其5月20日前完成搬迁并处理废水。短短一个月后,五十铺乡政府再发《整改通知书》,以“距居民过近、无环评手续”为由,要求6月20日前停止违法行为并搬迁。

“养殖过程中根本没有废水产生,何来恶臭熏天?环保局从头到尾都没拿出过任何污染测评报告。”李保国手持乡亲们联名的证词证言,对处罚决定提出异议。不服气的他向颍上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然而等来的却是更明确的处罚——7月5日,颍上县环保局变更处罚依据,以“无环评手续、擅自建设、在居民住宅区从事畜禽养殖”为由,再次责令其限期整改。7月20日,颍上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五十铺乡政府发出督办函,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督促整改;24日,乡政府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严格执行环保部门处罚决定。
“2011年建厂时,这里明明是一片荒芜,怎么突然就成了居民住宅区?”李保国的困惑并非没有道理。他坦言,收到通知后自己曾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当时正值酷暑,肉鸽销路受阻,他恳请部门能考虑实际难处,延长整改期限或协助寻找合适新场地,“可等来的不是协调,而是密集的施压,鸽子卖不出去,损失一天天扩大”。
环保风波未平,土地问题的重击接踵而至,彻底击碎了李保国的希望。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其养殖场在2011年6月未经批准,非法占用五十铺乡将王村刘东队2750平方米土地,其中包含2162平方米基本农田与588平方米一般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据此,部门责令其退还土地、拆除建筑物恢复原状,并处罚款合计62870元——基本农田每平方米25元,一般耕地每平方米15元。

“创业时乡镇政府和村领导都全力支持,畜牧局每年都来检查,从来没人告诉我占用的是基本农田,就连村干部看到处罚决定书时都不敢相信。”李保国的语气里满是委屈与不解。2019年,他一边联系鸽源销路,一边将乡政府告上法庭,立案开庭时乡政府提出的调解意愿,让他一度看到转机,“哪怕鸽子厂保不住,能拿到部分赔偿或者重新规划场地也好”,可最终等来的却是国土资源部门的罚单。
检索颍上县2011-2015年土地整治规划不难发现,其中明确提出“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补充耕地、依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这意味着,李保国响应“凤还巢”政策返乡创业时,当地职能部门本应就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审批、登记等手续给予明确引导和政策支持,而非在养殖场运营8年后,以“非法占地”为由一罚了之。
如今,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上,清晰记录着颍上县国土局申请强制执行的结果——李保国名下车辆被查封,6万余元罚款已执行完毕。从年入20万的务工能人,到受政策扶持的创业先锋,再到如今背负“老赖”标签的种植户,李保国的经历,不仅是个人创业的浮沉史,更折射出返乡创业政策落地过程中,行政引导、合规监管与个体权益保障之间亟待平衡的现实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