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莆田扶人事件撤诉:如何让“讹人”者彻底失去市场?
近日,福建莆田“初中生扶老人反被索赔22万”事件迎来戏剧性转折——在舆论的持续关注下,原告方于2月21日主动撤诉,原定2月26日的庭审取消。这起事件从发生到发酵再到撤诉,全程被监控视频记录,真相清晰可见:老人是为避让轿车自行摔倒,两名女生只是出于善意上前搀扶,双方并无任何身体接触。然而,正是这样一起本应彰显社会温情的善举,却演变成一场持续近一年的法律纠纷,索赔金额高达22万余元,是实际医疗费2.67万元的八倍多。
撤诉看似是事件的终点,但留下的思考远未结束。这起事件再次将“扶不扶”这个老问题推至公众面前,更尖锐地提出了一个核心议题:如何让“讹人”者彻底失去市场?
一、“讹人”逻辑的深层危害:透支社会信任的毒瘤
这起事件中最令人不安的,并非老人摔倒本身,而是其背后那套“谁扶谁赔”的潜在逻辑。监控视频清晰显示,老人摔倒在前,女生出现在后,双方无接触。但老人方却坚称是“被吓倒”,并以此为由索赔。这种逻辑的本质是:只要有人摔倒,就必须找到“责任人”,而最先伸出援手的人往往成为最容易被指认的对象。
这种逻辑一旦成为社会潜规则,其危害是毁灭性的。它直接冲击社会最基本的信任基石。当善意救助可能带来巨额索赔和法律纠纷时,人们自然会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长此以往,社会将陷入“冷漠循环”:因为怕被讹而不敢扶,因为无人扶而更加确信人心冷漠。最终受损的,不仅是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老人,更是整个社会的道德温度和互助精神。
二、法律的双刃剑:既要精准定责,也要保护善意
在此次事件中,交警的“无接触事故”责任认定成为争议焦点。交警认定女生承担次要责任,理由是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转弯未让直行等违规行为对老人形成了“空间压迫”。这一认定在专业法律人士中引发分歧。有律师指出,女生的违规行为与老人摔倒之间缺乏直接因果关系,真正的责任在于老人自身操作不当和避让失误。
这暴露了当前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个难题:如何在维护交通法规严肃性的同时,避免让技术性违规成为“讹人”的工具?法律的本意是维护公平正义,而非成为某些人谋取不当利益的借口。
值得欣慰的是,我国《民法典》第184条确立了“好人条款”,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条款的立法初衷正是为了消除“扶不扶”的顾虑,为善意救助者提供法律保障。但在实践中,如何准确区分“交通违规责任”和“善意救助行为”,避免让“好人条款”悬空,仍需司法实践进一步细化。
三、舆论监督的力量:让真相曝光,让讹诈者却步
此次事件能够反转,舆论监督起到了关键作用。当女孩母亲将监控视频和事件经过发布到网络后,真相迅速传播,全网几乎一边倒地支持女生,对天价索赔提出强烈质疑。这种强大的舆论压力,最终促使原告方撤诉。
这充分说明,在信息时代,舆论监督已成为遏制“讹人”行为的重要力量。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透明是击破讹诈谎言的最有效武器。当每一个潜在的讹诈者都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被记录、被曝光、被全网审视时,他们实施讹诈的勇气就会大打折扣。
四、构建“讹人无市场”的社会生态系统
让“讹人”者失去市场,需要构建一个多方协同的社会生态系统:
法律层面,应进一步完善“无接触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确保定责既符合交通法规,又不违背常识常理。同时,应加大对恶意诉讼、虚假索赔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讹人”的法律成本。对于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巨额索赔,应建立快速审查机制,防止其成为胁迫手段。
社会层面,应大力弘扬“善有善报”的价值导向。通过媒体报道、社区宣传、学校教育等多种渠道,持续讲述暖心故事,表彰见义勇为行为,营造“助人为乐光荣、讹诈勒索可耻”的社会氛围。同时,应建立更加完善的救助保障机制,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能够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援助,减少因医疗费用等压力而选择讹诈的动机。
技术层面,应鼓励和规范现场记录行为。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承认现场视频、照片等证据的法律效力。这并非鼓励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而是为善意救助者提供必要的自我保护工具。正如有网友所言:“以后扶人前先打开手机录像,这不是防老人,是防那套‘谁扶谁赔’的烂逻辑。”
个人层面,我们每个人都应成为社会正能量的守护者。面对疑似讹诈行为,要勇于发声、理性维权;面对善意救助,要给予支持、鼓励和保护。只有当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站在善意一边,“讹人”者才会真正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莆田这起事件以撤诉告终,两名女生免于赔偿,这固然是值得庆幸的结果。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撤诉不等于问题解决,更不等于“讹人”逻辑的消失。只有通过法律完善、舆论监督、道德建设和社会协同,构建起一个让善意畅通无阻、让讹诈寸步难行的社会环境,才能真正实现“让讹人的人没有市场”的目标。
社会的进步,不仅体现在高楼大厦和经济数据上,更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温情中。守护每一份善意,严惩每一次讹诈,我们才能共同建设一个更有温度、更值得信赖的美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