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
员工举报围标串标套取财政资金,企业回应“举报不实”,一场争议值得深思
近日,一则原员工实名举报中国电信相关业务存在围标串标、伪造合同、套取财政资金的消息引发舆论关注。面对举报,中国电信对外回应称举报内容不实,同时抛出另一套事实:该员工自2023年起无正当理由旷工635天,公司多次劝说无效,已于今年8月31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一边是离职员工直指招投标、项目资金领域存在严重违规,涉及围标串标、虚构合同骗取财政资金,属于触碰法律红线的问题;另一边企业没有正面逐条回应举报的招投标、资金疑点,优先强调员工长期旷工、解除劳动合同,认定举报不实。这种回应方式,也让不少网友产生疑问:企业的答复,是不是回避了核心问题,越描越黑?
从逻辑上看,员工旷工与否,和举报内容是否属实,本是两件独立的事,不能混为一谈。员工违反劳动纪律,企业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用工层面的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厘清。但员工举报围标串标、伪造合同、套取财政资金,指向的是招投标合规、国有资金使用、财政资金管理的重大问题,属于纪检、审计、市场监管部门的核查范畴。
旷工,不能天然证明举报是诬告;劳动关系解除,也不等于举报线索自动失效。企业以员工长期旷工为由否定举报,很容易让公众产生观感上的错位:公众最关心的,是招投标流程有没有暗箱操作、财政资金有没有被套取,而不是这名员工有没有上班。如果对于举报中提到的项目、合同、资金流水、投标资料等核心疑点,没有逐条举证澄清,只聚焦员工个人违纪,就很难打消社会公众的疑虑。
围标串标、伪造合同套取财政资金,是法律明确禁止的严重违法行为。一旦查实,不仅损害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安全,还会破坏招投标市场公平秩序。这类举报线索,不能仅凭企业单方面的结论盖棺定论。
国企作为公共资金的重要使用主体,本身应当接受社会监督。面对实名举报,理想的回应方式,应当是直面举报事项,公开核查过程,用项目台账、合同原件、投标文件、资金凭证等客观证据,逐条核验举报线索,而不是把争议焦点转移到劳资矛盾上。
当然,我们也需要客观看待:举报不等于事实,员工的举报材料也需要监管部门依法核验,存在诬告、不实举报的,也应当依法追究责任。舆论不能单方面采信举报人的一面之词。但同样,企业的单方声明,也不能替代独立第三方的调查结论。
这起事件的核心诉求,不是评判劳资孰是孰非,而是举报线索能否得到独立、公正的核查。期待相关监管、审计部门介入,对被举报项目招投标流程、合同真实性、财政资金流向开展独立核查,把核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只有用完整证据回应公众疑问,才能真正消除质疑,而不是停留在劳资纠纷层面的争论。
监督是国企治理的重要一环。面对举报,唯有直面问题、公开证据,才能化解舆论疑虑;如果回避核心线索,容易陷入“越解释,疑问越多”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