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
这三宗"钉子案",为何拖了十年拆不掉?
一份来自龙港市下垟郑村农民的实名反映材料,把一个残酷的现实摆在了桌面上:同一座城市,无人机巡航7.1万公里能精准锁定358起农房违建,却有至少三宗重大土地违法案,一拖就是十年、二十年。
反映人郑裕雪是二级重度残疾人,五年来为了讨一个说法,付出的不只是精力,更是尊严与安全。当他坐在桌前,看着那一叠叠来自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正式红头文件——白纸黑字地确认了违法事实——却迟迟看不到执行落地的那一天,那种无力感,恐怕不是一句"程序复杂"能解释的。
三宗"钉子案"的共同密码
青华学校案,是其中最扎眼的一例。龙港市自然资源部门确认该校总用地面积30972㎡,其中被认定为非法占用的土地超过1.1万㎡。按国家法律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耕地10亩以上即构成刑事犯罪,而这里超过了17亩。
然而,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7月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仅以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罚款约23.56万元,远低于国家法定标准的100-1000元/㎡,更未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随后,龙港市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将约17.67亩集体土地预征收给青华学校用于"完善手续"。
新西路57-87号违建案,2012年建成5300㎡,2015年苍南县政府发文撤销原审批文件、明确定性为违法建筑。但截至2026年5月,这座违建已存续超过11年。执法局的理由很直白——"第三方入住、影响稳定"。
郑继德案则暴露了另一个维度的问题。据报道,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掌握的涉案金额为357.28万元,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龙港市公安局立案后仅20天便撤案,撤案理由是"金额不足40万元",两者相差近10倍。
不是"不能拆",而是"不想拆"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并非没有执法能力。2025年以来,该局借助无人机巡航7.1万公里,处置疑似农房违建线索358起,对新增违建启动"即查即拆"机制。 这说明,技术上有手段,执行上有章法,关键在于向谁用、对谁用。
当违建涉及普通村民时,无人机和即查即拆机制运转良好;但当违建背后站着的是一个有着深厚地方根基的利益网络时,同样的执法机器突然变得"审慎"起来——以"维稳"为由暂缓拆除,以"管辖权"为由推诿扯皮,以"走程序"为由无限延宕。
这不是个别执法人员的作风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失灵。
"以罚代刑"背后的制度漏洞
青华学校案的处罚逻辑值得深思: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标准,几乎等同于一种"合法化收费"。当违法成本远低于守法成本时,处罚本身就变成了一种变相许可。
更令人困惑的是后续的征收预公告。将违法占用的集体土地通过征收程序"转正",本质上是在用公共利益来消化私人违法的成本。 这不禁让人追问: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边界在哪里? 当一项土地违法行为可以通过"补个手续"就洗白,法律的威慑力何在?
谁来监督"监督者"?
龙港市副市长肖达统的工作分工明确涵盖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土地综合整治等领域。 作为分管领导,辖区内长期存在的重大土地违法问题,究竟是"不知情"还是"选择性知情"?
据反映,省委第四巡视组进驻期间,相关案件的处理仍未实质性推进,包案干部以"无法确认"为由继续拖延。 这种"巡视组来了就动一动,巡视组走了就停一停"的表演式应对,恰恰说明了问题的根源不在于能力,而在于意愿。
结语:巡视组的利剑,该指向哪里?
广西陈刚书记曾痛批"媒体不曝光不动"的官僚作风。龙港市这三宗案件的性质,与江苏徐州贾汪等典型案例何其相似——都是群众反映多年无果、缺乏外部压力则纹丝不动的"僵尸案"。
巡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三宗案件之所以成为"钉子案",不在于法律条文不够明确,也不在于执法手段不够先进,而在于当执法对象与地方权力网络深度绑定时,法律的天平就会悄然倾斜。
郑裕雪在材料中写道:"以上三宗重大土地违法案背后利益集团大佬均为苍南县政协原常委郑裕靠。" 这句话的真实性有待司法机关查证,但它指向的核心问题是真实而紧迫的:在基层治理的最前线,谁来保证执法不偏不倚?
答案或许就在巡视组的案卷里。据反映人呼吁,调取执法局与公安局关于"新西路57-87号"的内部案卷、核查357万元与40万元的差额来源、约谈关键办案人员——这些并不复杂,关键看有没有决心。
毕竟,一个地方的法治底色,不是看它如何对待那些无关痛痒的小事,而是看它如何面对那些牵动利益格局的大事。当违建能拖十年不拆,受损的就不只是土地,更是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