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之声
从吴某某案看基层司法监督漏洞与舆论监督的“失声困境”
吴某某案的核心矛盾,早已超越个体冤屈的范畴,成为一面映照基层司法程序失范与权力监督失效的镜子。从举报派出所所长反遭刑事追责,到关键证据手机被违法扣押且数据疑似遭篡改,再到刑满后申诉材料“石沉大海”,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暴露出程序正义的失守——警方未按《刑事诉讼法》第142条出具扣押清单,关键证人与办案负责人存在利害关系却未回避,法院对申诉采取“冷处理”拖延,这些违法违规操作层层叠加,让“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沦为空谈。更值得警惕的是,被举报的派出所所长调任网安大队大队长,其影响力未受任何削弱,而吴某某正常外出受限、申诉无门,形成“举报者受压制、被举报者获晋升”的荒诞局面,折射出地方权力监督体系的“保护性失灵”。
而涉事文章在微信公众号被删除、仅留存微博平台的现象,更添舆论监督的迷雾。从动机来看,删除行为大概率指向两种可能:一是涉事地方势力通过投诉、施压等方式,以“内容不实”“影响司法公正”为由要求平台下架,试图阻断案件信息的扩散,避免更多公众关注引发对当地司法生态的质疑;二是平台在“清朗”系列专项治理背景下,对涉及地方政法系统的敏感内容采取“一刀切”的避险策略,即便文章基于事实陈述,也因可能引发争议而被优先删除。但无论哪种动机,都本质上削弱了舆论监督的作用——当反映司法不公的声音被轻易屏蔽,当申诉人试图通过媒体发声的渠道被压缩,不仅吴某某的维权之路更添阻碍,也让基层司法腐败失去了重要的外部制约力量。
事实上,蕲春县并非没有“诬告反被惩”的案例(如孙某、李亚中因诬告民警获刑),这恰恰说明当地司法系统具备甄别虚假举报的能力。但吴某某案中,司法机关对程序违法的漠视、对申诉的拖延,与处理诬告案件时的“高效”形成鲜明对比,更易引发公众对“选择性执法”的质疑。若要重建司法公信力,不仅需要上级政法机关介入核查吴某某案的程序违法问题,更需打通舆论监督的正常渠道——让平台在治理违规内容时区分“恶意造谣”与“正当监督”,避免为地方权力“捂盖子”提供便利,唯有如此,才能让每一个像吴某某这样的申诉人,既不被诬告者钻空子,也不被权力报复所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