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视角
贵州水城区一房屋遭拆迁后安置承诺落空 当事人七年维权遇困
近日,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尖山街道茨冲村一组村民刘元俊反映,2019年自家房屋被拆除,当时街道、村委会书面承诺三年内落实安置房,可房屋拆毁七年过去,安置约定迟迟未能落地,当事人多方申诉维权,问题始终悬而未决。
据当事人介绍,2019年3月12日,刘元俊位于茨冲村一组的砖木结构住宅面临拆迁。尖山街道办事处、茨冲村委会对房屋开展勘丈登记,出具《房屋拆迁勘丈及构筑物登记表》,核定刘元俊房屋建筑面积240.24平方米;同村村民孔海房屋丈量面积168平方米。
拆迁实施阶段,相关单位向两名当事人作出明确承诺,将按照房屋丈量面积落实安置房,约定履行期限为三年。此后,涉案房屋被机械拆除。房屋灭失之后,事态却发生转折。同案的孔海因省道建设土地被征用,按照安置房计价标准拿到相应补偿。而手握街道办、村委会签字盖章勘丈文书与安置承诺的刘元俊,却迟迟等不到安置房交付。
七年时间里,刘元俊持续向相关部门申诉,要求履行当初的安置约定或者依法给予拆迁补偿,但尖山街道方面多次以各类理由推诿拖延,承诺始终没有兑现。
一份加盖公章的勘丈登记表,是当时拆迁工作的原始凭证。登记表中载明,当事人可对丈量数据提出异议,十日内可申请复核。刘元俊表示,当时对房屋丈量面积予以确认,本以为公章背书的安置约定具备约束力。现如今房屋早已夷为平地,安置却遥遥无期。
“拆了房子,白纸红章作出承诺,结果拆完就无人履约。”刘元俊无奈表示,多年反复维权没有实质进展。基层政府机关的书面承诺,关乎行政诚信,一纸约定沦为空头支票,也让群众对基层政务公信力产生质疑。
行政机关加盖公章形成的拆迁安置约定,是行政诚信的直接体现。拆迁工作一头关系地方建设,一头连着百姓身家安居。依法履约、信守承诺是基层行政履职的基本准则。一边是房屋实物已经灭失,一边安置补偿久久缺位。
时至今日,刘元俊一家人仍然在期盼,当年盖章确认的拆迁安置承诺能够落地,希望相关部门正视历史遗留拆迁问题,依法厘清权责,尽快给出安置或者补偿解决方案,也期盼新闻舆论对此事予以监督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