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
27亿金融案犯妄图流量变现:刑满不等于犯罪经历可以消费
涉案27.46亿元特大银行假理财案的原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副行长肖野,刑满释放之后开设短视频账号,讲述金融往事、狱中经历,短短一周涨粉两万,还开启商品带货。一桩曾经搅动金融市场、坑害上百名投资者的重大刑事案件,竟然试图在互联网平台包装成“人生故事”博取流量,此事一经曝光,迅速引爆社会舆论,平台随后对账号采取禁言处置。
回望案件本身,这是国内非常典型的银行内部特大金融犯罪。当年,该支行炮制虚假理财产品,以高额收益为诱饵,欺骗147名客户投入资金,涉案总额高达27.46亿元。肖野作为支行副行长,身处业务关键岗位,参与其中,最终法院以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无数普通家庭的积蓄卷入这场风波,不少投资人承受巨大财产损失,即便事后开展赔付工作,带给受害者的心理创伤长久难以抹平 。
服刑,是法律对罪行的惩戒。按照法律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公民权利,拥有就业、生活的自由,社会也理应给予改过自新者回归社会的通道。但是权利不等于特权,回归社会绝不代表可以消费犯罪经历、靠过往违法身份收割流量。
肖野开设网络账号的逻辑,恰恰踩中这条红线。他不去踏踏实实回归平凡岗位,反而把曾经银行高管身份、牢狱经历当作吸睛卖点。大谈所谓金融行业内幕,渲染个人起落沉浮,借助重大案件自带的话题度快速聚拢粉丝,紧接着上架商品直播带货,把一桩伤害众多百姓的金融大案,直接转化为牟利工具。
这样的行为带来多重危害。对案件受害群众而言,看到曾经制造巨大财产灾难的当事人在网络之上风光出镜、流量变现,是二次情感伤害;对网络环境而言,这种“犯罪经历网红化”会形成恶劣示范。倘若重大案件涉案人员都可以把犯罪过往包装成人生传奇,靠博眼球赚收益,会模糊是非边界,弱化法律惩戒的威严,滋生畸形的“纯狱流量文化”,向社会传递扭曲价值导向 。
这件事也抛出一道现实考题:如何划清刑释人员正常生活、改过自新,和消费犯罪历史博取流量二者的边界。改过自新值得包容,但是不能混淆包容与追捧。改过自新,是洗心革面,脚踏实地重新生活,而不是拿着犯罪履历当做流量筹码,把违法历史当成个人IP。法律已经完成惩罚,但社会道义、公序良俗,不会为消费罪行的行为开绿灯。
短视频平台是公共舆论场,不是个人炒作牟利的秀场。平台及时对账号处置禁言,正是守住网络价值观关口。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即便是已经接受刑罚的人员,同样应当恪守公序良俗。不能为了流量热度,消解司法的严肃性,漠视受害者的切身感受。
法律的惩戒既包含惩罚,也包含教育改造。刑罚期满代表惩罚程序终结,但绝不等于罪行可以娱乐化、商业化。我们欢迎浪子回头,但是坚决抵制“靠犯罪故事吃网络红利”。希望互联网始终守住价值底线,分清改过自新与炒作犯罪经历的根本区别;社会更应当树立共识:任何践踏法治、伤害群众利益的过往,都不该成为博取掌声、赚取利益的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