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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文不同命:平台内容审核的尺度失衡当休矣
一篇围绕扎西案探讨言论自由的文章,在微信公众号遭遇下架,却能在新浪微博正常传播,这种“同文不同命”的现象,并非个案,而是暴露出当下网络内容审核中尺度失衡、标准不一的深层问题。公众不禁质疑:同样的法律法规框架下,不同平台为何呈现出截然不同的审核结果?所谓的“双标”式审核,不仅消解了内容监管的公信力,更让言论表达的边界变得模糊不清。
从法律层面而言,我国针对网络内容的监管有着统一的上位法依据,《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网络信息发布的禁止性条款与审核原则,并未针对不同平台设置差异化的法律标准。理论上,任何平台都应遵循“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对违法违规内容采取一致的处置方式。但现实中,微信与微博对同一篇文章的不同态度,却凸显出平台审核的“弹性空间”远超法律框架的刚性约束。微信公众号长期秉持“从严审核”的原则,尤其对涉敏感议题、司法案件的内容采取高门槛管控;而微博作为社交媒体平台,审核机制更侧重实时性与开放性,对评论类内容的包容度相对更高。这种基于平台自身定位的审核策略差异,本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却在实践中演变成“法律尺度被平台规则架空”的尴尬局面。
更值得警惕的是,平台审核尺度的不统一,极易引发“选择性监管”的质疑。当同一篇探讨司法案件与言论自由的文章,在一个平台被判定为“违规”而下架,在另一个平台却能正常传播时,公众很难不产生“审核标准因人而异、因平台而异”的观感。这种观感的形成,源于平台审核的透明度缺失:多数平台的审核规则仅作原则性公示,具体的判定细则、操作流程从未向公众公开,一篇文章是否违规、为何违规,全由平台内部审核人员决定,缺乏可申诉、可监督的机制。这种“黑箱式”审核,让统一的法律标准沦为空谈,也让平台拥有了超越法律的“自由裁量权”。
平台审核的尺度失衡,最终伤害的是公民的言论自由与网络空间的健康生态。一方面,部分平台的过度审核会压缩合法言论的表达空间,让公众对敏感议题的理性讨论陷入“噤声”状态;另一方面,另一部分平台的宽松审核又可能放任不当言论传播,引发舆论失序。更重要的是,当公众发现表达权利的实现与否,取决于发布平台的选择而非内容本身的合法性时,对网络监管的信任便会逐渐消解。长此以往,网络空间将陷入“要么沉默、要么失序”的两极状态,既不利于理性舆论的形成,也违背了内容监管的初衷。
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让平台审核回归法律的统一框架。监管部门应推动网络内容审核规则的标准化,明确涉司法案件、言论自由等议题的审核边界,减少平台的自由裁量空间;同时,要求各平台公开审核细则与处置流程,建立统一的申诉渠道,让内容处置结果可复核、可监督。而平台自身也应摒弃“一刀切”或“放任式”的审核策略,在遵循法律原则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定位制定透明、可预期的审核规则,而非让“平台偏好”取代“法律标准”。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各说各话”的割裂场域。唯有让所有平台都恪守统一的法律尺度,才能让言论表达在规范中实现自由,让内容监管在透明中赢得信任。毕竟,法治的核心从来不是“管住声音”,而是让每一种合法的声音,都能在统一的规则下被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