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
“猪葛亮”商标争议:历史名人尊严与商业创意的边界
法律与道德的博弈,在“猪葛亮”与诸葛亮的谐音梗中展开。商业创意的自由究竟何处是边界?
2026年初,一家名为“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引发广泛关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字恰好是“周瑜”,这一巧合点燃了舆论场。自称诸葛亮后裔的人士随即发表声明,指出利用“猪”与“诸”谐音注册“猪葛亮”为商标或企业名称,属于攀附历史名人、恶意营销的行为。
这场争议引发了关于历史名人形象保护与商业商标注册边界的深刻讨论。
01 商标争议的事件脉络
天眼查平台查询结果显示,全国有近200家主体注册了“猪葛亮”相关商标或企业名称。这些商标涉及餐饮、物流、商贸、文化传媒等多个领域,形成了一个以三国人物谐音为核心的商业商标集群。
自称诸葛亮后裔的群体于2026年1月31日发表联合声明,表达了对此类商标注册行为的关切。他们担心此类谐音梗滥用会误导公众、影响历史人物形象,并对传统文化传承造成不良影响。
涉事企业东莞市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女士回应称,公司名称系自主构思,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注册,并非刻意恶搞或蹭热度。她同时表示,公司节后将不再经营,会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02 法律层面的侵权认定
根据《商标法》第10条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这一条款成为判断“猪葛亮”商标是否合规的关键法律依据。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指出,诸葛亮是众所周知的先贤,民众看到“猪葛亮”商标,自然会联想到“诸葛亮”,以此作为商标,有损诸葛亮形象。诸葛后裔可以根据《商标法》第44条的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将“猪葛亮”商标宣告无效。
然而法律上也存在维权障碍。丁金坤进一步解释,诸葛亮是历史人物,其名誉权已经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994条规定的维权主体是死者近亲属,而现在的诸葛后裔是千年之后,并非近亲属,故非适格的诉讼原告。
03 商业创意与文化尊重的平衡
长沙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南省知识产权协会常务理事刘研认为,判断此类商标是否构成“故意抹黑”,需要考虑注册人是否明知“诸葛亮”为著名历史人物,仍采用“猪”字谐音,其注册动机是否为博取眼球、搭便车、制造噱头,而非基于正当的商业创意。
商标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已经超过初审的三个月公告期的商标,如有异议可以提出无效宣告,商标局会给予撤销。这种程序为纠正可能不当的商标注册提供了途径。
司法需在保护历史文化尊严与鼓励正当商业创新之间划定更清晰的界限。对于“猪葛亮”这类明显带有不敬色彩的使用应严格限制,而对那些具有真正创意且不损害历史人物尊严的使用,则可给予更大空间。
04 历史人物商标化的社会影响
诸葛亮作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其形象已经超越了个体,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符号。对这样的历史人物进行商标化,尤其是使用可能带有贬义的谐音,不仅影响后裔情感,更关乎文化传承的严肃性。
此类争议并非孤例。随着商业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历史人物被用于商业目的。这要求我们思考:历史名人的形象权利归属如何界定?商业使用的边界在哪里?
诸葛亮后裔在声明中体现了一定程度的宽容与理性,他们表示“这些商标是获得许可的,是没有违法的”,主要诉求是希望商标局加强审核。这种态度为理性解决此类争议创造了良好基础。
商标审核部门面临着平衡文化保护与商业自由的挑战。正如律师刘研所指出的,司法需在保护历史文化尊严与鼓励正当商业创新之间划定更清晰的界限。
随着“猪葛亮”食品公司宣布将办理注销手续,本案可能告一段落。但类似的商标争议不会消失。建立更加明确的历史名人商标注册审核标准,既是对历史的尊重,也是对商业秩序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