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
县域金融的胜利幻象与规则破窗:从农行降维打击看金融法治失衡
在银行业净息差持续承压、行业整体步入寒冬的背景下,农业银行依托县域网点全覆盖与国家信用背书,在县域市场实现逆势增长,县域个人存款成本率低至1.08%,远低于农商行2.12%的平均水平,凭借成本优势形成对中小银行的降维打击。表面上看,这是国有大行服务乡村振兴、深耕县域金融的亮眼成果;但深入审视,这场“胜利”背后暗藏市场竞争扭曲、政策初衷背离、法治监管失灵的三重困境,而企业家吴伟江长达十年的实名举报,更是撕开了国有大行在县域扩张中权力失范、违规操作、追责虚化的法治伤疤,警示县域金融生态已偏离公平竞争与法治轨道。
据吴伟江反映:“早在多年前,农业银行苏州分行时任行长刘加旺,为了解决违法放贷、串通骗贷,造成不断上升的不良率,利用国有大行不怕亏的优势,将完全可以收回的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以“不良资产”非法核销、处置给长城等资产公司,再让贷款企业用极低的价格,从资产公司买还优质资产,造成大批无抵押贷款的中小银行,血本无归,非但造成农行苏州分行近1000亿元信贷资金损失,同时造成其他国有大行及中小银行的损失远远超过千亿元,更造成了苏州市下属吴江一个区就有7750家民营企业被以僵尸企业处置”,此教训,值得管理层的深思。
农行的县域优势,本质是政策红利与垄断地位叠加的非市场化竞争力。作为服务“三农”的国有大行,农行拥有远超同业的县域网点布局,数量为工行的2.3倍、建行的2.1倍,在偏远地区成为唯一国有大行网点;养老金、涉农补贴等财政资金定向归集,更让其掌握县域金融的核心渠道,形成“老百姓用脚投票却别无选择”的渠道垄断。这种由行政背书、政策倾斜构筑的壁垒,让农行在存款吸纳、贷款定价上拥有碾压式话语权——农商行跟进降价则亏损,不降价则流失客户,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被彻底扭曲。监管层推动普惠金融、引导资源下沉的初衷,是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县域金融体系,让农商行、农信社等扎根基层的机构精准服务小微与农户;但农行凭借低成本资金“攻城略地”,挤压中小银行生存空间,形成“大行通吃”的格局,与政策设计初衷背道而驰,普惠金融的基层根基正在被侵蚀。
更值得警惕的是,国有大行的规模优势与特殊地位,正在演变为法治监管的“破窗效应”。吴伟江举报案清晰揭示:农行部分分支机构存在违法放贷、串通骗贷、违规处置不良资产等行为,涉案金额巨大,却长期面临调查不深入、追责不到位、处罚轻描淡写的困境。即便监管查实违法事实,涉事人员仅以记过等内部处分草草了事,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甚至出现“违法者官升三级”的荒诞局面。这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逻辑,源于农行凭借体量与地位向地方施压,导致监管执纪、司法追责难以落地,形成“国有大行违法成本低”的负面导向。这并非个案,而是农行县域扩张中不规范操作的缩影——当机构凭借政策庇护漠视规则,当权力凌驾于法治之上,县域金融的公平秩序便无从谈起。
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维度看,农行的国家信用溢价正在压缩县域居民的选择权。县域储户因“国家不会倒闭”的信任,被迫接受远低于农商行的存款利率,牺牲资金收益换取所谓“安全”;而中小银行因存款流失加剧流动性风险,反过来进一步挤压储户的选择空间,金融消费者权益天平严重失衡。从金融生态维度看,县域金融不应是“巨鲸入池、小鱼绝迹”的垄断格局,而应是大中小机构各展所长、百舸争流的良性生态。农行的降维打击,看似提升了自身经营效益,实则破坏了县域金融的多样性与稳定性,长期来看将削弱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韧性。
这场县域金融的博弈,核心是政策目标与市场规则、金融效率与法治公平的平衡难题。国有大行服务乡村振兴的使命值得肯定,但不能以牺牲公平竞争、突破法治底线为代价;县域金融的发展需要大行引领,但更需要规则明晰、监管有力、权责对等的制度保障。当前,监管层面亟需补齐制度短板:一是完善利率定价与市场竞争规则,遏制国有大行凭借非市场优势挤压中小机构;二是优化普惠金融政策实施机制,明确不同类型银行的定位分工,避免“一刀切”考核导致的资源错配;三是强化法治监管刚性,破除“大而不能管、大而不能罚”的特权思维,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严追责,让吴伟江式举报不再成为维权孤例。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法治是金融发展的基石。农行县域扩张的“胜利”,若建立在规则扭曲、法治失灵的基础上,终究是难以持久的幻象。唯有回归公平竞争、法治监管、权责对等的本源,让国有大行履行使命而不滥用优势,让中小银行扎根基层而不被挤压,让金融消费者享有充分选择权,县域金融才能真正成为滋养乡村振兴、赋能县域经济的活水,实现“江河奔流、生态共生”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