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追责62人仍需深思: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患未然重于事后算账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正式公布包钢板材厂“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这场惨剧造成10人遇难、8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6700万元,最终共计62名相关人员被追责问责,多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纸沉甸甸的调查结论,为逝者和伤者给出交代,同时抛出一个直击人心的拷问:安全生产文件日日学习、安全会议时常召开,为何重大隐患依旧无人重视?重罚追责固然必要,但守住安全底线,根本在于防患于未然。
调查报告清晰还原了悲剧演进全过程。厂区1号饱和水球罐长期遭受介质腐蚀、交变应力作用,罐壁慢慢产生腐蚀裂纹直至穿透壁厚,出现饱和水泄漏。险情暴露之后长达一个半小时,企业没有果断停机泄压、疏散人员,任由带缺陷设备持续承压,最终焊缝撕裂、罐体解体,引发剧烈爆炸。客观来看,金属裂纹有一个缓慢发展的过程,泄漏预警留给了企业充足的处置窗口,这场灾难本有机会避免。
隐患就在眼前,险情明确出现,却选择带病生产。现象背后,是不少企业普遍存在的畸形思维:重生产进度、轻安全风险;重经济效益、轻人员安危。安全标语挂满厂区,安全培训循环开展,但这些制度要求停留在纸面、流于形式。日常设备巡检走马观花,特种设备定期检测不严不实,风险预警机制形同虚设。总觉得事故距离自己遥远,心存侥幸,认为“小隐患不会酿成大祸”,直到巨响袭来,才明白所有侥幸,最终都要用鲜血买单。
此次62人被追责,覆盖企业管理层、一线负责人、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属地监管多个层级,问责范围广、惩戒力度大,彰显了“安全事故必追责”的坚定态度。但所有人都应当清醒认识:再严厉的处分、再高额的罚款,换不回逝去的十条生命,抚平不了数十名伤者长久的病痛,更无法消解无数家庭永久的伤痛。事后追责是底线惩戒,属于“亡羊补牢”;常态化排查隐患、提前化解风险,才是守护生命的根本举措。
安全生产最大的敌人,就是麻痹思想与侥幸心理。尤其冶金、化工等重工业领域,压力容器、高温高压设备密布,一处微小腐蚀、一次处置延误,都可能诱发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设备老化、材料腐蚀是客观规律,但隐患可以被及时发现、险情能够被提前处置。倘若巡检人员认真排查,管理层重视预警信号,发现泄漏第一时间停机避险,悲剧便不会上演。
事故是惨痛的教科书。以包钢爆炸案为警示,所有工矿企业都应当真正转变观念:安全生产从来不是阶段性任务,不能等到事故发生才紧张起来。企业必须压实主体责任,做实设备全周期维护、隐患闭环整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恪守职业底线,杜绝走过场式检测;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突击检查,对漠视安全、带病运行的行为露头就打。
“预防为主”四个字,写在每一份安全生产规章之中。追责是手段,防险才是目标。愿这起重大事故的教训能够穿透层层会议、落到生产一线,打破“会上重视、现场轻视”的怪圈。唯有把防线前置,把隐患消灭在萌芽,摒弃侥幸、敬畏生命,才能真正杜绝类似惨剧再度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