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追踪
工程款纠纷引肢体冲突后续:申辩不能洗白打人事实,监督更不惧“侵权警告”
山西洪洞县广胜寺镇东湾村工程款纠纷、村干部涉冲突一事经舆论客观曝光后,事件迎来多方回应。涉事村支书家属主动致电媒体申辩,声称网传内容“部分不实”,同时以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侵权为由,要求媒体删帖、甚至放出律师函警告。
目前当地县委已出具官方情况说明函,事件进入核实阶段。本着客观公正、兼听则明的原则,本文结合求助人原始材料、现场事实、当事家属通话录音、官方核查线索,对事件进行跟踪复盘,厘清事实边界、辨明是非对错、划清法律底线。
一、兼听双方说法:仅有细节争议,核心打人事实无可辩驳
纵观涉事家属闫峰的电话申辩全程,其并未否认本次事件的关键核心事实,仅对事件细节、当事人身份提出辩解。
闫峰在通话中明确表示:网传内容有部分不属实,但事情确实发生过。其核心申辩理由仅有一点:孟智勇并非项目总承包方,只是现场干活的施工人员,真正总包方为太原相关单位,且施工改造闸门是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工作。
但全程通话中,闫峰自始至终没有否认殴打事实。结合双方表述与现场客观事实,可以确认两大无争议铁案:
第一,孟智勇确实承接了案涉水渠附属工程,参与实际施工,因项目拖欠13.5万元工程款、工程停工待款属实,其基于自身施工权益出面劝阻违规施工,具备合理事由;
第二,村支书徐浩辉及其丈夫闫峰,在现场与孟智勇发生冲突,将其拖拽至农田推倒摩擦、动手伤人,是双方均不否认、有现场视频佐证的既定事实。
通俗来讲:工程权属、施工流程、欠款细节或许存在争议、有待官方调查核实,但基层干部家属当众殴打普通群众,是无可洗白的既定事实。无论纠纷起因如何、双方权责如何界定,公职人员及其家属,都没有任何动手打人的合法理由与正当权限。
二、厘清核心争议:申辩不等于翻案,细节瑕疵不掩盖履职失责
涉事方试图以“身份不符、施工合规”的细节争议,全盘否定事件性质、规避自身过错,逻辑根本无法成立。
其一,即便孟智勇只是施工人员,其合法劳务权益、人身权利依然受法律绝对保护。拖欠工程款、施工纠纷属于民事经济争议,完全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住建部门核查、司法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绝非肢体冲突、暴力伤人的借口。民事纠纷归民事调解,动手伤人归治安违法,二者法理边界清晰,不能混为一谈。
其二,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村级基层治理第一责任人,履职严重失位失责。面对村内工程项目纠纷、群众诉求争议,徐浩辉非但没有居中调解矛盾、化解基层争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反而亲自介入施工争端,与群众发生正面冲突,纵容、默许家属动手殴打村民。
基层干部的核心职责是为民服务、化解矛盾,而非激化争端、以势压人。无论工程背后有何种审批、何种安排,干部带头卷入民间纠纷、衍生肢体冲突,本身就是履职不力、作风失范,严重违背基层公职人员履职准则,损害基层干部公信力。
三、划清法律红线:正当舆论监督,绝不构成名誉隐私侵权
针对涉事方“不删帖就是侵犯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未授权曝光、蹭热度、律师函警告”的说法,必须从法理层面予以清晰驳斥,正本清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明确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仅捏造歪曲事实、未尽核实义务、使用侮辱贬损言辞三种情形除外。
本次舆论曝光,源于群众合法求助,内容基于当事人真实经历、现场视频佐证,无捏造、无造谣、无恶意抹黑、无侮辱性言辞,全程客观陈述纠纷经过与冲突事实,属于依法依规的正当舆论监督,完全契合公共利益监督范畴,不构成任何侵权行为。
同时,公职人员的履职行为、公务相关纠纷,不属于法定隐私权保护范畴。干部因履职产生的争议、违规失范行为,天然置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之下,不得以隐私、名誉权为借口,规避社会监督、压制群众发声、胁迫媒体删帖。
简单来说:有错在先的公职人员,没有资格拿“名誉隐私”当挡箭牌;依法监督的媒体,不会被无端的侵权恐吓、律师函胁迫。 试图以维权之名,掩盖打人、履职失责的过错,本质是本末倒置、法理不通。
四、理性看待核查:期待官方公正定论,还原事实全貌
目前当地县委已介入调查并出具情况说明函,事件正在依法依规核查处置中。舆论监督的初衷,从来不是片面抹黑、无端指责,而是推动问题解决、督促权责落地、维护群众公平正义。
我们始终尊重官方调查结论,也坚守客观中立原则:
1. 若调查核实工程款拖欠属实、干部违规施工、打人行为违法违纪,恳请依规从严追责、道歉赔偿、结清欠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 若调查存在信息偏差、细节出入,也欢迎官方公开完整通报,答疑解惑、澄清谬误,接受社会监督。
结语
民间有纠纷,可讲理、可维权、可申诉,但绝不可动手伤人;干部有矛盾,当调解、当担当、当自律,绝不能仗势压人。
细节可以申辩,过错无法洗白;监督不容恐吓,正义不惧推敲。此次事件再次警示所有基层公职人员:权力是为民服务的工具,不是欺压群众的底气;舆论监督是公正的阳光,不是可以随意压制的负担。
静待官方权威核查结果,期待秉公处置、公正定论,既化解工程款遗留问题,也严肃处置违规伤人、履职失范行为,真正还群众公道、正基层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