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视角
借鉴域外有益经验,立足国情稳慎推进反腐制度建设
越南新版反腐败法要求公职人员申报并公示财产,对瞒报、谎报者施以降职、开除等处分,这一举措引发社会各界对财产申报制度的讨论。他国探索确有可观察之处,但反腐制度从来不能简单“复制粘贴”。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公职人员队伍层级多规模大,治理场景远比单一模板复杂。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稳中求进、步步为营,方能行稳致远。
腐败是全人类共同的治理难题,财产申报与公示是国际上通行的预防性监督手段之一。越南此次改革,基于其本国体量与社会条件作出调整,值得我们研究参考。但“参考”不是“照抄”。各国历史传统、发展阶段、社会结构差异显著,一项制度在他国运行顺畅,未必自动适配另一片土地。忽视本土现实而仓促移植,可能不仅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还可能带来新的社会治理成本。
事实上,我国对公职人员财产的监督从未缺位,而是在持续深化。经过长期实践,我们已建立起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按年度如实报告本人及家庭的房产、收入、投资、持股、家属从业等重大事项;组织部门按一定比例开展随机抽查核实和重点查核,对隐瞒不报、漏报少报的严肃处理。这套紧扣“关键少数”的党内监督和组织监督机制,已成为反腐败制度体系的重要一环,发挥了实实在在的震慑与约束作用。
需要客观看待的是,内部报告与向社会全面公开,属于不同层面的制度设计。我国有十四亿多人口,公职人员队伍庞大,城乡、区域、家庭财产形态差异显著,房产、股权、金融资产等构成复杂。若脱离现阶段条件搞“一刀切”式全面公开,不仅面临海量信息核验的巨大行政成本,也可能引发个人隐私过度暴露、家庭成员被不当打扰甚至网络暴力等次生风险。反腐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制度设计必须统筹兼顾监督需要与合法权益保护,守住社会稳定的底线。
反腐败是系统工程,绝非某一项制度“单兵突进”就能解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以零容忍态度“打虎”“拍蝇”“猎狐”,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审计监督、巡视巡察,建立行贿人记录查询与惩戒机制,并依托大数据推动不动产、金融、税收、股权等信息的跨部门联通比对。随着数字治理能力的提升,对公职人员及其关联人财产的精准监督基础正不断夯实。这种循序渐进、迭代升级的路径,符合大国治理的实际,也体现了标本兼治的方略。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吸收借鉴国际有益做法与盲目照搬别国模式,有着本质区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制度管不管用,也要看是否契合本国国情。我们既要以开放心态研究域外实践,更要坚持自信自立,扎根本国土壤,在现有扎实基础上不断织密制度笼子,持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制度的生命力在于适配与长效,不在于表面模仿、急于求成。只要我们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立足国情、稳扎稳打,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就一定能以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凝聚党心民心,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