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
消防监督权不容寻租,防火必先正自身廉洁
贵定县人民法院对贵阳市南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郭晓慧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郭晓慧历任修文县消防大队教导员、防火监督处副处长、南明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官,利用职务便利,在中介服务、装修改造、项目招商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便利,非法收受贿赂43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最终自食恶果。消防教导员身居防火监管、队伍管理的关键岗位,权力风险点多面广,此案为整个消防救援队伍敲响廉洁自律的警钟。
消防救援大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一职岗位特殊,廉政风险高度集中。一是拥有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监督执法、工程验收的自由裁量权,企业场所想要顺利通过消防验收、规避行政处罚,就容易向干部进行利益输送;二是营房改造装修、装备物资采购、社会化消防服务外包项目资金密集、招投标环节复杂,极易出现内外勾结、插手工程、收受回扣的问题;三是主官统筹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日常考核,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一旦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个人权力就会失去约束。郭晓慧长期在防火监督、基层大队任职,游走于监管对象与市场主体之间,理想信念逐步滑坡,把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公权力变成个人敛财的工具,执法放水、监管缺位,无形中埋下大量火灾安全隐患,损害公共利益与群众安全感。
曾经的郭晓慧多次立功受奖,获得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一度被同事称作知心大姐。前期勤勉务实,后期边干事边腐败,表面上开展防火检查、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暗地里进行权钱交易,隐蔽性极强,监督机关未能及时抓早抓小、咬耳扯袖,小问题不断累积酿成职务犯罪大案。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之后,垂直管理模式一定程度上形成监督盲区,跨区域监管、离任审计制度落实滞后,给权力寻租留下了可乘之机。消防干部手中的执法权越大,肩上守护安全的责任就越重,防火监督别人的同时,更要筑牢自身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消防系统反腐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扎紧制度的笼子。第一,规范消防执法权力运行,消防验收、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全程留痕、异地交叉执法,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严禁干部及其家属承揽消防工程、经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第二,完善全过程监督机制,营房基建、装备采购、社会化服务项目全部公开招投标,推行任期审计、离任终身追溯审计制度,倒查项目审批人的责任;第三,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用郭晓慧的惨痛教训警醒全体消防干部,摒弃特权思想,做到公正廉洁执法。
消防安全无小事,公权力行使无禁区。消防救援干部守护万家平安,唯有守住廉洁底线,秉公履职、清正奉公,不负岗位职责、不负群众期盼,消防的安全防线才能够坚不可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