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视角
陕西蒲城老人宅基地变更遇阻,签订建房合同后工程多次停工
离异老人一纸合同,三年奔波,几多心酸。
“奉先街道办事处承诺帮我建房,但自打开始修建,就三天两头停工。”罗淑娥站在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南街小东二巷10号的宅基地前,望着开裂的墙体、停滞的工程和堆积的建筑材料,满脸无奈。
离异后的罗淑娥自2012年起为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连续多年奔波于村委会、镇政府、渭南市国土资源局、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之间,甚至向国家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却遭遇更多挫折。2022年10月,宅基地使用权终于变更到她名下,但新的问题接踵而至。
01 坎坷维权路
罗淑娥的宅基地维权之路充满艰辛。离异后,她于2012年准备翻建房屋,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迟迟无法办理。
“我连续多年不断找村委会、镇政府、渭南市国土资源局、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政府,但没有一个部门能给我办理。”罗淑娥回忆,她甚至找过蒲城县长和县委书记,均被拒绝。
走投无路之下,罗淑娥选择向国家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却遭公安押送监所并罚款1000元。这些年来,她和儿子无法正常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2022年7月中旬,蒲城县遭遇特大暴雨,由于紫熙台项目挡住了洪水去路,不仅给国家和蒲城大众造成特大损失,罗淑娥的住房墙体也开裂,无法正常居住。
02 转机与再陷困境
2022年10月,在多方努力下,宅基地使用权终于变更到罗淑娥名下。2023年10月,奉先街道办事处承诺援助她建房,并签订了建房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奉先街道办事处作为监督方,协调罗淑娥与施工方的关系。合同明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建设结构为框架,并详细规定了工程质量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然而,合同履行情况令人失望。“自一开始建房就设法停工,途中多次停工,现在仍然在停工。”罗淑娥表示,她希望国家督促蒲城政府遵守建房合同,让年过九旬的她能够早日住进安全的房子。
类似罗淑娥的宅基地纠纷在各地时有发生。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李亚丽指出:“宅基地权属不清,应先由人民政府作出确权处理决定。针对权属问题引发的争议,当事人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必须由政府先对双方争议的地界作出确权处理决定。”
03 法律视角下的宅基地纠纷解决
宅基地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历史遗留问题。从山东鱼台县的“听证调解”模式到广西东兴市的“八步解纷法”,各地都在探索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
鱼台县建立了“1+4+N”调解体系,即由复议机构主导,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基层组织、行业调解4方协同,N种调解方式结合。2024年以来,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占全县总行政复议案件数的16%,平均办案周期缩短40%。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化解矛盾需要温度。”山东省鱼台县唐马司法所所长李奇表示,他们在处理宅基地纠纷时坚持法与情相结合,既从专业角度释法,又引用“六尺巷”的典故说理。
对于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法官建议,双方应当重视初始合同的稳定性,将可能遇到的问题尽量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同时,房主在开工前最好了解必要建筑装修知识,或者聘请专业监理进行全过程监督。
04 维权之路在何方
罗淑娥的案例揭示了当前农村宅基地纠纷解决面临的普遍困境。一方面是程序复杂、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另一方面是农民维权能力弱,容易陷入被动局面。
重庆市丰都县发生的类似案例中,90岁老人罗淑媛的宅基地在未签字确认的情况下被注销,用于新建村活动室。媒体曝光后,强烈呼吁相关部门实地查看事实真相,对违纪违法事实追责问责。
“行政复议既要当‘质检员’监督依法行政,更要做好‘调解员’促进案结事了。”鱼台县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长臧守强说,通过建立行政争议研判预警机制,将调解前移至执法环节,2024年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下降29.87%
对于罗淑娥而言,她只希望奉先街道办事处能履行合同承诺,尽快完成房屋建设。“我年事已高,唯一的愿望就是能有一个安身之所。”望着停工的工地,罗淑娥眼中透着期盼与无助。
罗淑娥的遭遇并非个例。2022年11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涉宅基地权属争议类民事案件典型案例显示,这类纠纷多发于邻里之间,由翻建、扩建衍生而来。
法律专家指出,解决类似纠纷需要多方联动,建立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只有将调解前移至执法环节,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避免让老人像罗淑娥一样,在维权路上奔波十余年仍无法安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