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视角
成绩第一落选,公务员遴选的“公开”与“隐情”
笔试面试第一的光环,最终不敌人岗匹配的冷峻考核。
重庆市财政局公布了一份情况通报,回应了近期引发社会关注的“男子公务员遴选成绩第一却落选”事件。齐某(化名)在2025年重庆市财政局公务员遴选中,笔试成绩81.5分,面试成绩77.4分,综合成绩79.45分,排名第一,却最终在考察环节被刷下。
通报指出,齐某“与遴选岗位要求有较大差距,且档案中有关事项存疑”。 这一事件引发了对公务员遴选制度公平性的质疑。遴选单位的回应是,遴选遵循“不唯票、不唯分、不唯年龄”导向,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
01 遴选制度的表面公平与深层考量
公务员公开遴选制度设计的初衷,是要打破“唯分数论”的困境,实现“优秀人才上得来、遴选部门选得准、到岗过后用得上”的目标。遴选制度不同于单纯的“考任制”,它试图结合委任制、选任制和考任制的优点,既注重专业知识考核,又兼顾实际工作能力与人岗匹配度。
从表面看,齐某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排名第一,落选结果确实令人意外。但深入分析遴选制度的设计逻辑,考试成绩只是遴选的一部分,甚至不是决定性部分。遴选环节中的人岗匹配评估、档案审核、单位考察等环节,往往比考场上的表现更能反映一个人的实际工作能力。
当前公务员遴选面临的一大难题是如何平衡“考试能力”与“岗位胜任力”。现实中,“干得好不如考得好”的现象时有发生,而遴选制度正是试图纠正这一偏差。重庆市财政局在通报中特别强调,本次遴选岗位“专业性较强”,需要“充分考量人岗匹配、专业能力、工作经历等方面因素”。
02 “隐形门槛”与阳光遴选之间的张力
遴选过程中的“隐形门槛”问题不容忽视。一方面,制度设计上要求充分考虑人岗匹配度;另一方面,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模糊评判” 却又给遴选公正性蒙上阴影。
更值得关注的是,遴选单位在解释落选原因时提到的“档案中有关事项存疑”。档案审核本是遴选的重要环节,但档案问题的界定标准和透明度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如果标准不明确、解释不充分,容易引发公众对公平性的质疑。
类似的案例在历史上不乏其例。2018年,湖北某地级市公务员夏敏报考湖北省保密局,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却未被录用,招录单位解释称第二名“在岗位适合度方面更好”。这种模糊解释难以消除公众对选拔过程公正性的质疑。
03 破格提拔与“萝卜招聘”的前车之鉴
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萝卜招聘”现象时有发生。2012年,湖南涟源市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调15名工作人员,被曝录取名单中有13人是“关系户”。此类事件严重损害了干部选拔的公信力。
更为典型的案例是山东金乡县鸡黍镇原镇长韩寒事件。当时25岁的韩寒被提拔为镇长,而该职位的招聘条件被指为其“量身定制”:女性、25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工作满五年。事件曝光后,韩寒及其担任济宁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的父亲韩东亚均辞职,相关责任人受到纪律处分。
这种“萝卜招聘”现象导致公众形成了一种心理定势:每一个破格提拔的背后,都可能存在不公正操作。面对这些前车之鉴,公众自然会对齐某的落选产生疑问:是否存在“萝卜招聘”的嫌疑?是否有人借“人岗不匹配”之名,行排除异己之实?
04 走向真正阳光的遴选机制
要消除公众疑虑,关键在于推进“阳光遴选”。一方面,应细化遴选标准,量化评价体系。对于“人岗匹配”等较为模糊的概念,应通过职位分析明确具体的能力素质要求,形成可衡量、可比较的评价指标。
另一方面,需要加强遴选全过程监督,引入多元评价主体,避免由少数人主导选拔结果。如山东省在公开遴选工作中,不回避敏感问题,敢于接受公众监督,打造“阳光赛场”,让遴选者“在玻璃房子里竞争”。
此外,还应建立健全申诉和反馈机制。当候选人对遴选结果有异议时,应有畅通的渠道申请复核和解释。重庆市财政局在通报中称,“考察结果已于2025年12月16日统一向所有考察对象公布,考察对象均未提出异议”。但齐某家属却表示对解释不服,这种认知差异也反映了沟通机制可能存在问题。
遴选机制的设计本意是突破“唯分数论”的局限,却陷入了公众对程序公正的质疑。遴选制度需要在专业性与公开性之间找到平衡点,既要避免“唯分数取人”,又要防止“隐形门槛”阻碍公平竞争。
从“萝卜招聘”的阴影中走出,关键在于将每一个遴选环节放在阳光下,接受社会监督。只有公开透明的标准和程序,才能让优秀人才不论结果如何都能心服口服,真正维护公务员选拔制度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