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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莹的“反噬”:不是因果报应,是法治对机械执法的警醒
2022年末,全国优秀公诉人田莹的网络喊冤,让法律圈陷入罕见的舆论漩涡。这位手握二十五年检察生涯荣光的检察官,对着镜头泣诉“法律曾是我的天,如今天塌了”,为被认定涉黑虚假诉讼、获刑十年六个月的律师丈夫顾春义鸣冤。但网友的嘲讽却一面倒袭来:“当年4厘米钥匙扣当枪判人的时候,怎么没想过公平?”这场看似“因果报应”的舆论狂欢,实则藏着法治对机械执法最深刻的拷问。
田莹的困境,始于她口中“触目惊心的程序违法”。据其公开控诉,丈夫顾春义的案件存在诸多疑点:两名同案嫌疑人在侦查阶段非正常死亡,审讯时出现录音录像剪切消音、以家属相要挟逼取口供的情况,律师半年无法会见,法院还违法分案管辖、限制阅卷权限,甚至二审检察官是其昔日同事、法官是多年同行,回避申请屡屡被驳回。作为深谙司法程序的专业人士,田莹清晰知道这些“程序瑕疵”背后可能隐藏的不公,这也是她放下职业尊严、选择网络发声的底气。
但公众的愤怒,恰恰源于她曾是这种“不公”的执行者。2018年,田莹作为公诉人办理的“4厘米钥匙扣枪案”,至今仍让人记忆犹新。那些仅有手掌大小、发射两毫米“弹丸”、致伤力极低的钥匙扣挂件,经鉴定因枪口比动能达到1.8焦耳/平方厘米的标准,被认定为“枪支”,15名涉案人员被公诉,3人最终获刑。即便两高早在2018年就发布批复,明确涉气枪案件需综合考量致伤力、主观认知等因素,避免唯标准论 ,田莹仍坚持机械适用鉴定标准,无视其与公众认知的巨大脱节。正如当时辩护律师辛辣反问:“若这是枪,建议用它执行死刑,打不死就放被告人回家。”
田莹后来的道歉承认“存在机械执法问题”,但这份迟来的反思,已无法抹平当年的伤害。那些因销售玩具类挂件而入狱的普通人,他们的家属也曾像今天的田莹一样,奔波于陌生的鞍山街头喊冤,只是他们没有“全国优秀公诉人”的身份加持,声音早已淹没在司法程序中。网友的嘲讽,本质上是对“选择性坚守正义”的不满——当执法者手握权力时,漠视个体权益机械适用法律;当自身遭遇类似困境时,才幡然醒悟程序正义的珍贵。
这场争议的核心,从来不是“报应”二字那么简单。法治的精髓在于“罪责刑相适应”与“程序正义”,这两条原则不应因执法者的身份而有双重标准。田莹当年办理“钥匙扣枪案”时,忽略了两高批复中“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的核心精神,将技术标准凌驾于实质正义之上,违背了司法的温度 ;而如今她控诉的程序违法,恰恰是法治体系对任何案件都应坚守的底线。从执法者到维权者的身份转换,让田莹真切体会到“被机械执法”的痛感,但这并非命运的讽刺,而是法治原则的一致性体现——你如何对待法律,法律终会如何回馈你。
类似的机械执法案例并非个例。天津大妈摆射击气球摊获刑、河南农民逮癞蛤蟆被追责,这些案件都曾引发公众对“法律脱离实际”的质疑。司法的生命力在于公正与灵活的平衡,技术标准是重要参考,但绝非唯一依据。两高的相关批复早已明确,认定犯罪需结合主观意图、社会危害、使用场景等多重因素,这正是为了避免“一标准定生死”的机械司法 。田莹的教训在于,她曾手握这份“平衡术”却弃之不用,最终在同一套司法体系中感受到了失衡的代价。
田莹的遭遇给所有司法从业者敲响了警钟:法治不是执法者手中可随意切换的工具,而是需要始终坚守的信仰。当检察官在法庭上指控犯罪时,不仅要盯着法律条文和鉴定报告,更要看见条文背后的人,考量每一份判决对个体命运的影响;当司法者手握权力时,若漠视程序正义、机械适用法律,看似维护了“规则”,实则透支了司法公信力。
如今,顾春义案的二审结果尚未可知,田莹的喊冤或许能推动案件获得更公正的审理。但比个案公正更重要的,是这场争议带来的反思:司法的公正不应依赖于执法者的身份觉醒,而应建立在对实质正义的始终坚守之上。当每一位司法从业者都能摒弃机械执法的惯性,让法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才能避免“执法者反遭执法之困”的尴尬,让法治真正成为每个人都能信赖的“天”。这不是因果循环的报应,而是法治对每一位从业者最基本的要求与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