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之声
关于设立国家纪检监察大学 强化反腐败专业人才培养的工作建议
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仍严峻复杂,腐败存量未清、增量仍发,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任务艰巨。从历史经验看,我国古代便有“监察御史”制度,强调以专业力量监督权力;新时代以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但专业人才缺口、能力短板等问题仍制约反腐效能。结合2025年正风反腐“成绩单”——前三季度立案78.9万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超25万起,以及新型腐败、隐性腐败频发的现状,亟需构建专业化人才培养体系。为此,特提出设立国家纪检监察大学的工作建议,具体如下:
一、明确学校定位与办学规格,彰显权威性与专业性
建议设立的国家纪检监察大学定位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行政级别参照985高校定为副部级,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主管,凸显反腐人才培养的政治属性与战略高度。校长由中央纪委领导兼任,确保办学方向与国家反腐战略同频共振;副校长及核心教学团队从纪检监察系统、高校法学领域遴选资深专家,既保障教学的实践指导性,又兼顾理论深度。学校规模控制在1万人左右,涵盖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培养层次,其中本科阶段侧重基础能力培养,硕博阶段聚焦金融反腐、大数据监督、国际追逃等细分领域,打造“全链条、专业化”人才培养格局。
二、构建特色课程体系,对接反腐实战需求
课程设置需紧密结合当前反腐实际,打破传统学科壁垒。一方面,强化核心理论课程,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纪检监察法规实务》《反腐败国际合作》等,夯实学生政治素养与法律基础;另一方面,突出实战导向,增设《新型腐败案件查办技巧》《大数据监督技术应用》《廉洁风险防控》等课程,引入2025年查处的“范一飞虚假投资受贿案”“跨境数字货币贿赂案”等真实案例,让学生掌握识别、应对隐性腐败的能力。同时,建立“双导师制”,为每名学生配备1名纪检监察系统实务导师(如一线办案人员)和1名高校理论导师,确保教学与办案实践无缝衔接。
三、创新培养模式,实现“毕业即上岗”的精准输送
依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统筹协调能力,建立“定向培养、对口输送”机制。招生环节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动,根据各省(区、市)反腐工作需求制定招生计划,学生入学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直接进入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工作,担任监察官助理,经1-2年考核合格后正式任命为监察官。在校期间,安排不少于6个月的一线实习,组织学生参与案件线索核查、大数据监督平台运营等实务工作,如协助地方纪委监委分析“农村集体三资”腐败线索、参与“天网行动”境外追赃挽损辅助工作,提前积累办案经验。此外,将纪检监察学科与信息技术、金融、审计等学科交叉融合,培养既懂法律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破解当前查处“影子公司”“期权腐败”等新型案件的人才瓶颈。
四、完善管理与晋升机制,保障人才稳定与成长
为避免人才流失、确保队伍战斗力,需建立配套管理机制。一是明确人事管理权归属,纪委工作人员的调动、晋升需经省级以上纪委监委审核,杜绝非专业因素干扰,保障队伍专业性与稳定性;二是建立“终身学习”体系,定期组织毕业学生回校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最新反腐政策、办案技术(如2025年出台的《调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证据指引》应用),确保能力始终适配反腐新形势;三是强化考核激励,将办案成效、廉洁自律等纳入考核指标,对表现突出者优先晋升,激发人才干事活力。
设立国家纪检监察大学,既是对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创新传承,也是应对当前复杂反腐形势的必然选择。通过培养专业化、高素质的反腐败人才,可有效弥补基层纪委监委“办案能力不足、新型腐败应对乏力”等短板,为一体推进“三不腐”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建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联合教育部尽快开展可行性研究,推动学校早日落地,为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注入新动能。